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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上演真实版“45度让路法” 3公里路程4分钟穿过

来源:成都商报    时间:2020-01-06 09:52:32    编辑:谢川霞


视频截图
 
  从成雅高速出口到永丰立交
 
  救护车4分钟穿过三公里拥堵路段
 
  救护车遇堵,两条车道上的车,同时向相反方向斜向避让45度,为后方的救护车让出一条通道……近日,一条“45度让路法”的短视频在网上广为流传,大家纷纷转发并倡议学习。1月3日下午,真实版的“45度让路法”在成都上演,一辆转运危重病人的救护车从成雅高速成都站驶出后遇堵,救护车司机拉响警报,突然,前方堵塞的车辆自觉向两旁45度移动,中间让出了一条生命通道,从成雅高速出口到永丰立交,三公里左右,救护车用了不到4分钟穿越而过。
 
  1月3日下午,安运医疗的救护车驾驶员许相如从宜宾接到一名危重病人,急需转院前往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治疗。下午5点过,救护车驶出成雅高速成都站往永丰立交行驶时,许相如却发现前方车辆排行,十分拥堵,无法向前行驶,“车上是一位68岁的危重病人,消化道出血,家属很着急,必须尽快送到医院抢救。”于是,许相如拉响了警报。
 
  令许相如感动的是,听到警报声,救护车所在车道及左边车道的车辆很自觉地向两侧45度让开,中间让出了一条生命通道,许相如载着生命垂危的患者呼啸而过,从出高速到永丰立交桥大概3公里左右的路程用了不到4分钟。很快,救护车即将在路口右转到达华西医院时,执勤的成都交警一分局民警远远看到救护车,便将周边车辆拦停,让救护车优先通行。5点30分,救护车顺利抵达医院,全程仅用时10余分钟。
 
  “这是真实版45度让行!感谢群众为病患让出生命通道!”许相如说自己有着近30年的驾龄,如果没有众人让行,以当时的路况至少需要1小时才能到达医院。开救护车8个月时间以来,他坦言社会车辆为救护车让行并非第一次遇到,但他每次都十分感动。比如,有一次从西部战区总医院运送危重病人去华西医院,道路也很拥堵,途中经过下穿隧道时,社会车辆也纷纷让行,在不宽的两条道路中间让出了一条生命通道。“我们通常只有运送危急病人才拉响警报,如果不是很急的,也不会去抢道。”许相如说,平日看新闻,要是看到这种为救护车让行的事情自己都会流眼泪,现在真实发生在自己身上,更加感动不已。
 
  据了解,患者顺利抵达医院后,已得到及时救治。
 
  小事照亮网络
 
  “这些司机,让冬天更加温暖”
 
  1月5日16时,《成都上演真实版“45度让路法”三公里路程用了4分钟穿过》稿件在网络上发布,该情况与网络热传的“45度让路法”高度吻合。随后,人民日报、半月谈、澎湃新闻等主流媒体纷纷点赞转发,相关内容在网络广泛传播。截至5日22时,相关微博150余条,转发1930余次,跟评910余条,点赞1.4万余次,视频播放量达500万次,微博话题#成都上演真实版45度让路#阅读441.5万。
 
  广大网民纷纷为成都私家车司机让路行为点赞,为成都这座温暖的城市点赞。
 
  网友“快买可乐”:就是因为有这些司机,才让这个冬天变得更加温暖。
 
  网友“小烦人0627”:点赞,大家都很棒。有爱的司机和温暖的城市。
 
  网友“欧阳赞一”:给成都点赞,虽然只去过一次但是绝对是去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
 
  网友“Unicorn永远都在”:为所有为生命让行的人点赞!!!
 
  网友“Merlinsnow”:好样的,国民素质的提升也是我们国家进步的标准之一。
 
  @Chinsung_Liu:成都真的是个有人情味的城市
 
  @乌白白白123:为每一位让路的司机点赞!冬日的暖阳!
 
  焦点关注
 
  如避让产生交通违法
 
  交警部门查证后核销
 
  避让产生交通违法,受到处罚怎么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1条第3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中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应当予以消除。
 
  如果最终还是接到了处罚通知,车主可以到交警部门进行申诉,交警部门将优先进行查证核实,第一时间予以核销。
 
  据了解,广大驾驶人在驾驶车辆过程中,若因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或救助危难造成交通违法的,可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诉,交警通过后台对监控拍摄的执法证据审核时发现属于以上情形的,将不予以处罚。
 
  如果有条件避让而不避让救护车,会受到什么处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急救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急救车、工程救险车的记3分罚200元。
 
  据了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各方说法
 
  省消防救援总队:让道方式是可行的
 
  去年7月22日,四川遂宁,在早高峰时段,3辆消防车出警,行驶至观音湖隧道时,却赶上隧道内上百辆车拥堵,紧急时刻,车主们不约而同地向路边打方向盘,纷纷为消防车主动让道,为救援争取了宝贵时间。而这一幕也被网友们称为“教科书式”让道。其中所用的让道方式,就是“45度让路法”。对此,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就是一个鲜活的案例,他认为“这样的让道方式是可行的。”
 
  一线交警:注意提前保持车距
 
  成都一位一线交警表示:“‘45度让路法’需在前后车辆保持足够间距的条件下才能达到,而目前我国城市汽车保有量很大,前后车距不够,要完全让出45度比较困难。不过我们鼓励广大交通参与者遇到救护车等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时,尽可能做到45度避让。”
 
  他表示,需要注意的是,避让时驾驶员应提前观察:听到警报声,车辆提前几十米或上百米让行,特别是排头第一辆车应起带头作用,同时其他车辆在停车时应与前后车保持安全距离,届时才有避让空间。
 
  救护车驾驶员:在实践操作中可以实现
 
  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救护车驾驶员严宇航已有2年多的驾驶经验,2年多来,他也曾遇过主动避让救护车的车主。在他看来,“45度让路法”是科学的。“车辆避让45度角,可以给救护车让出一条通道,在实践操作中也是可以实现的。”
 
  同时,在他看来“45度让路法”要真正地推广实行,还需要新闻媒体和交管部门多去宣传和引导,让驾驶员有意识地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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