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的用工方式:疫情过后,“共享员工”会成为常态吗?

来源:四川日报 时间:2020-03-17 09:55:35编辑:谢川霞

3月15日,家乐福成都八宝街店,来自温莎KTV成都门店的共享员工刘林正在工作中。
 

成都盒马光华店的共享员工。
 
  ●在正常营业期间,企业用工量一般会控制在“紧平衡”状态,不会有太多富裕人力可以“共享”。同时人力成本与招聘兼职差别不大。
 
  ●企业共享员工,可为员工提供展现自我价值的机会,也可进一步促进企业间业务交流合作。
 
  ●共享员工模式隐藏的法律风险不能忽视,一是企业资质,二是三方职责界定。建议签署详尽的、合法有效的协议。
 
  新思考
 
  3月12日凌晨6点,家乐福成都八宝街店,身着白色工作服的“共享员工”刘林已准时到岗。刘林本来是温莎KTV成都门店的一名保安,疫情导致原单位暂时歇业,在家闲了近一个月后,他到家乐福当上了一名“共享”临时员工。
 
  商务部鼓励大型商超、配送中心等短期内人员缺口较大的保供企业与餐饮、电影等企业建立员工共享机制,短期使用其闲置待岗员工。这种应急用工办法能不能变成持久可行之举?
 
  抢手 用工缺口大,大商超都在招共享员工
 
  “今天的主要工作是从库房拣货,然后摆上架。”3月12日,在生鲜区干了大半个月后,刘林做事的熟练程度不逊于正式员工。在八宝街门店,刘林经面试、培训、办工资卡后上岗,工作时间一般每天8小时左右。
 
  2月10日,成都市电子商务企业协会、成都市食品商会等发起“共享员工”招工令,向有待岗员工的企业发出合作邀约。3天时间收到500份简历,苏宁就要走了150多人。“前来应聘的有网约车司机、个体从业者、餐饮服务员等。”成都市电子商务企业协会秘书长吴蕾介绍。
 
  “刚开始没找到,后来还是通过上海总部联系了一批共享员工。”家乐福西区人力资源部总监何劲告诉记者,疫情期间,家乐福和餐饮行业进行了联系,但“都没空闲”,后来经上海总部才联系到温莎KTV成都门店17名员工,经过简单培训后,补充到家乐福成都两家门店里。
 
  作为“共享员工”概念的发起者之一,盒马生鲜在疫情期间对这种用工方式青睐有加。成都盒马生鲜总经理桑海欧提供的信息显示,成都14家门店在2月初迎来超过300名共享员工,他们主要在盒马的前场和后仓从事打包分拣类工作,有效缓解了门店营运压力。3月2日,阿里巴巴盒马事业群总裁侯毅在社交平台表达了对共享员工的谢意:“你们的努力,让这个春天多了一丝温暖”。
 
  “现在四川地区门店共享员工已有近100人,主要岗位包括电商拣货员、理货员、鲜食员工、收银员、迎宾员、推车员等。”沃尔玛中国华西区人力资源总监蔡雯介绍,沃尔玛在四川与乡村基餐饮有限公司、音乐派KTV、大米先生等企业合作,共享员工模式已在成都、乐山、遂宁等地门店落地。截至目前,沃尔玛全国门店已入职共享员工超过5000人。
 
  争议 与招聘兼职人员,究竟有啥差别?
 
  随着企业复工复产,共享员工陆续返回原单位正常上班。桑海欧告诉记者,和云海肴、蜀大侠、柴门、亚朵、探鱼等单位合作了近一个半月,截至3月13日,成都盒马生鲜还在岗的共享员工剩下不到三分之一。
 
  这一用工模式到底只是非常时期的权宜之计,还是值得进一步推广应用?各方提出了不同看法。
 
  何劲认为,企业考虑到用工成本和员工正常流失率,用工量一般会控制在“紧平衡”状态,在正常营业期间不会有太多富裕人力可以“共享”;员工在完成本职工作外,除了经济压力等个体原因,会留出休息调整时间,一般也不会“共享”剩余的时间和精力。
 
  在人力成本上,无论是使用共享员工还是直接招聘兼职,对企业而言差异并不大。以家乐福成都八宝街店为例,该店有12名共享员工,主要从事仓库拣货摆架、外卖送货、收银等,按小时计算工资,按月直接发放到个人手中,和招聘兼职没什么差别。
 
  沃尔玛相关负责人则看好这种用工模式。企业在彼此有关联的领域内进行员工共享,可为员工提供展现自我价值的机会。同时,企业间进行人力资源交流,能密切彼此联系,进一步促进业务交流合作。
 
  “现在四川地区门店开放的职位还在持续招募中,欢迎到店或电话咨询。”沃尔玛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到岗的共享员工全部按政府相应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会为到岗员工提供岗前培训。此外,还提供口罩、消毒液等安全防护用品以及工作所需的相关劳保用品。
 
  风险 企业资质和三方职责界定不能忽视
 
  “300多个员工待岗,现在才派出去20多个,有需求还会同意员工共享上岗。”音乐派量贩KTV人力资源部经理陈川告诉记者,从服务员到管理层都有做共享员工的,在一家商超兼职,按每小时17.8元标准计算工资,KTV方负责发基本工资并购买社保,“算下来和正常上班差不多,极大地缓解了我们的经济压力。”
 
  其实,“共享员工”并非全新事物。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骆优律师介绍,员工派遣、借调、交流等都可以看作是“共享”,但不管名称怎么叫,其中隐藏的法律风险不能忽视。
 
  风险之一是资质。按劳动法规定,必须要有资质的企业才能往外派遣劳务,没有资质的企业可以在短期内进行人员交流,但不能以此盈利,否则就成了非法劳务派遣,将面临行政处罚。“盈利形式包括收取管理费、中介费等。”骆优介绍。
 
  风险之二是三方职责界定。相比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员工与第三方企业签署的用工协议更松散,双方职责相对单一,比起劳动合同风险更大。“要保障员工知情权的前提下,尽量签署详尽的、合法有效的协议,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降低后期的纠纷和风险。”骆优建议。
 
  陈川告诉记者,在借出员工时,KTV和共享的商超签订了共享用工协议,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在面试合格后也分别和商超签订了兼职协议,还专门请律师对协议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审查,“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地点受到伤害,由甲方(商超)负责。”
 
  采访中,记者发现,当前我省使用共享员工的多为大型电商企业或用工需求较大的零售企业。吴蕾告诉记者,成都市电子商务企业协会等发出“共享员工”招工令也只是和京东、苏宁等大型电商企业合作,这些企业用工很规范,接收临时员工也有成熟经验。(罗之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