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 绵阳 > 绵阳发布 > 正文


绵阳:增加11亿元 为复工达产注入新动能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03-18 09:48:15    编辑:黄立军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大金融支持有序复工复产力度,日前,从中国人民银行绵阳市中心支行获悉,该行日前决定增加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共计11亿元。   

  据介绍,专项再贷款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为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金融机构向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贷款,总额3000亿元。   

  据介绍,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资金投向用途如下:支农再贷款专用额度的资金投向用途为涉农贷款,重点支持脱贫攻坚、春耕备耕、养猪等种养殖业、县域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等领域。   

  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的资金投向用途为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指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以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制造业、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再贴现专用额度优先支持涉农票据、小微企业票据和民营企业票据,重点支持复工复产的小微企业、春耕备耕,以及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小微企业。   

  据介绍,下列金融机构可以使用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四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可以使用支农再贷款专用额度;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民营银行(含互联网银行)五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可以使用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全国性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可以使用再贴现专用额度。   

  据介绍,再贷款专用额度的有效期、贷款期限和利率具体规定如下:   

  适用于专用额度的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政策的有效期为2020年2月26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再贷款期限为1年,到期收回;金融机构运用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发放的贷款,利率应不高于最近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0基点(例如:按2020年2月一年期LPR,贷款利率应不高于4.55%)。   

  国家重点保障企业在贷款方面可享受以下贴息政策:对在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范围内且获得央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由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再贷款专用额度采取“先贷后借”模式按月发放。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照专用额度有效期内新发放符合要求的贷款每月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等额申请再贷款资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申请逐级上报至省一级分支机构;经省一级分支机构审核批准的,当地分支机构按月及时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蒋明 绵阳日报 李春梅)

‖ 推荐专题

微信扫码
网页右上角按钮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