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洪雅:以案说法 摄制保护野生动物普法宣教片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03-31 10:39:17 编辑:魏巍
近日,由眉山市洪雅县人民检察院、洪雅县林业局和洪雅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等单位联合拍摄制作的《洪雅县保护野生动物普法宣教片》,在该县融媒体中心的“康养洪雅APP平台上”上线展播,以法制进校园、进村社形式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开展网络宣传教育,在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中,尤其是在农民群体中,意义深远且反响强烈。
2020年某月期间,被告人某某甲、某某乙在洪雅县的禁猎区、禁猎期,使用弹弓等工具,多次猎捕野生动物20只。经鉴定,上述野生动物均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某某甲、某某乙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同时,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二人的行为还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条、第六条之规定,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检察机关遂向法院提起公诉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并要求二人在民事上赔偿其行为造成的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且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2020年某月期间,被告人某某甲、某某乙在洪雅县的禁猎区、禁猎期,使用弹弓等工具,多次猎捕野生动物20只。经鉴定,上述野生动物均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某某甲、某某乙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同时,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二人的行为还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条、第六条之规定,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检察机关遂向法院提起公诉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并要求二人在民事上赔偿其行为造成的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且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据悉,《洪雅县保护野生动物普法宣教片》短剧以音视频和图文并茂的方式进行案例还原场景,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融媒体平台对中小学生及家庭开展普法警示教育,并向全县发出《洪雅县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旨在倡导和践行保护野生动物,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洪雅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葛利勇介绍说,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使得野生动物保护问题凸显,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和思考。1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探索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结合案件办理,该院会同有关单位拍摄了这个公益宣教片,旨在通过线上普法,向洪雅县4.5万名中小学生播撒恪守法律底线、关爱野生动物的种子,进而影响每一个家庭,影响每一名社会成员。
据洪雅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观测,每年10月至来年3月,包括中华秋沙鸭、黑颈鹤、斑头雁、大麻鳽、赤麻鸭、黑水鸡、绿头鸭、赤颈鸭等在内的,约10万只迁徒过境、1.5万只栖息越冬的候鸟飞抵洪雅。(朱小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