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8万6 !眉山两商家哄抬口罩价格及销售假冒口罩!

时间:2020-02-09 10:41:16 来源:中国网 编辑:魏巍
       2月7日,眉山市市场监管局向东坡区一品堂大药房旭光店和东坡区宏达劳保用品经营部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其哄抬口罩价格、销售假冒口罩的违法行为分别拟处罚款60231元、26394元,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从重从快查处涉疫案件的坚定决心,有力地震慑了企图趁疫情之机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防控用品的不法分子。

 
       据了解,1月26日(大年初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通过网络舆情监测发现,有群众在微信朋友圈反映,从东坡区一品堂大药房旭光店购买的3M9001、3M9001V口罩可能是假货。该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前往涉事药店进行执法检查,当场在该药店收银台后方发现有一个标识“3M”的纸箱,并在其销售台账中发现已销售3M口罩379个,销售单价为15元。该店不能提供以上口罩的进货票据及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为查清事实,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联系东坡区公安分局协同办案。经查:该药店通过“扫街”方式,于1月23日从东坡区宏达劳保日用品经营店分别购进了620个3M9001口罩,购进单价2.5元/个;199个3M9001V口罩,购进单价 3.5元/个。
 
       在该店口罩已售罄的情况下,为保护消费者健康,市市场监管局经多方努力、几番辗转,终于与反映的消费者取得了联系,并在消费者向该店退货后,立即对退回的口罩组织抽样,迅速将样品寄往3M公司鉴定。
 
       2月4日,经3M公司鉴定涉案口罩为假冒产品。经进一步调查,该店在1月26日前,以每个15元的售价已将所进的3M口罩销售完毕,进销差价率分别为329%和500%。货值金额12285元,违法所得10038.5元。根据该店以往销售医疗口罩的经历,一次性口罩的进销差价率42.8%、独立包装口罩的进销差价率81.8%。
 
       该店大幅度提高口罩销售价格、哄抬物价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销售侵权商标、以假充真的产品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的意见》的精神,市市场监管局对涉事药店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没款60231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对涉案口罩的供应商东坡区宏达劳保用品经营部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场发现涉案的3M9001、3M9001V口罩已售罄。
 
       经调查查明,该经营部于2019年8月和2019年11月,从成都市金牛区某建材市场的某劳保经营单位分别以0.45元/个的价格购进上述3M9001口罩1000个,以0.76元/个的价格购进上述3M9001V口罩2000个。该经营部平时销售上述3M9001和3M9001V口罩的单价为0.9元/个和2.5元/个。
 
       在1月23日,该经营部将库存的620个上述3M9001口罩的销售单价提高到2.5元/个,将库存的199个上述3M9001V口罩的销售单价提高到3.5元/个,并全部销售给了眉山市东坡区一品堂大药房旭光店,货值金额7091元,违法所得5121元。
 
       该经营部大幅度提高口罩销售价格、哄抬物价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销售侵权商标、以假充真的产品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依据《关于及时查处和从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的通知》和相关法律规定,市市场监管局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行为,对该经营部处罚没款26394元的行政处罚。
 
       经过市场监管部门的查处,两商家对自己趁疫情之机哄抬物价、销售假冒口罩的不法行为深表忏悔,表示将诚恳接受处罚,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诚信经营,坚决不再有类似行为,做一名遵纪守法的经营者。
 
       同时,针对成都市金牛区某建材市场的某劳保经营单位涉嫌销售侵权口罩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已及时向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管局发出了《案件线索移交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在此,市市场监管局正告全市生产经营口罩等防控疫情物资的各类企业:加强自律诚信经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的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从重从快坚决予以查处!(文铭权 樊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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