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仁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仁寿县决定实施疫情防控“十个严禁”。(文铭权 樊邦平)
原文如下
一、严禁脱管漏管
实行乡镇(街道)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网格)、组长(网格员)包户(小区),牵头督促落实村组(小区)网格化、封闭式防疫措施。同时,中心城区所有物业小区由县住建局负责落实 “一包一”责任制,督促物业公司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二、严禁随意出入
所有村(社区)小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只保留1—2个进出通道,居住人员凭证(户口簿、身份证、门禁卡等)进出,严格体温检测,严禁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创新推行“一户一证”管理制度,小区居住人员凭出入证进出,倡导外出人员限时返回。
开放式小区采取硬隔离措施,减少出入口,推行楼栋单元负责制、机关单位负责制、主街道设卡管理制等方式,细化落实封闭式管控。各村按村民自治方式,在主要交通卡点设卡检测,并以院落、聚居点等人员相对集中区域作为防疫单元,实行封闭式管理。
各乡镇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网格员制度,充实封闭式管理力量。所有人员离家外出必须佩戴口罩。
三、严禁集聚接触
所有人员严禁串门、集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县域范围内所有运动、娱乐场所等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快递、投递、外卖行业实行无接触配送。
四、严禁隔而不管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居家隔离观察对象严禁离开医院和隔离场所,实行硬管控,所需生活物资可委托他人代购。脱离管控接触他人,尤其是造成疾病传播的,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鼓励群众相互监督并举报。
五、严禁隐瞒不报
所有县外来仁人员一律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和村(社区)报备,详细登记个人信息。居民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村(社区)、组长(网格员)、包保干部报告,并到指定医院就诊,严禁瞒报、迟报、漏报。严禁个体诊所、零售药店售卖退烧药。
六、严禁大操大办
管控期间“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报村(社区)备案,村(社区)全程参与监督管理。
七、严禁租而不管
对出租房实行房东负责制,主动核实并报告租客情况,暂停房屋新出租,要求疫情较重地区的租客近期不要返回。
八、严禁违规处置
所有村(社区)院落(小区)设置废弃口罩回收箱,严格按规范进行处置,所有公共场所、单位中央空调一律关停,所有电梯及其他小型封闭场所每日实施预防性消毒。
九、严禁私自外出
所有外出务工人员必须到所在乡镇(街道)接受体温检测、去向登记,经批准并出具证明后方可外出务工,且一律不得前往湖北、川鄂方向等重点疫区,鼓励就近就业。
十、严禁散布谣言
全县人民群众要遵守国家、省、市、县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拒不执行、拒不配合、散布谣言、谎报疫情等违反有关防控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从重从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