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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凡是在来蓉之日前14天内 有疫情较重国家旅居史的人员一律隔离14天

来源:四川在线    时间:2020-03-05 09:22:46    编辑:刘映红


  3月4日23点49分,记者从成都市卫健委获悉,目前,成都在巩固既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又就进一步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和管理工作采取了系列举措。
 
  按照 “一视同仁、集中观察、分类处置”的原则,所有中外人员,凡是在进入成都之日前14天内,有过韩国、意大利、伊朗、日本等国家旅行或居住史的,一律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也就是一律隔离14天。
 
  近日,新冠肺炎疫情在海外呈扩散态势,多国疫情较为严重。国家、省就进一步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和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成都如何落实国家、省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入境人员管理服务?
 
  成都海关、市卫健委、双流机场等部门(单位)联防联控,通过指定远端停机位、入境旅客体温检测和健康筛查,专用车辆接送、旅客停留点位消杀、旅客集中或居家隔离(体征异常旅客送定点医院收治)等举措,严格疫情管控。目前,成都在巩固既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又就进一步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和管理工作采取了系列举措。
 
  中外人员一视同仁
 
  对有疫情较重国家旅居史的来蓉人员实施分类管理
 
  按照 “一视同仁、集中观察、分类处置”的原则,所有中外人员,凡是在进入成都之日前14天内,有过韩国、意大利、伊朗、日本等国家旅行或居住史的,一律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也就是一律隔离14天。有症状者严格按规定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诊治;密切接触者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对居住地为成都市外的入境人员由我市通知相关市州专人专车专线接回。
 
  坚持动态管理
 
  区(市)县严格按属地责任做好相关人员隔离观察
 
  成都市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机场工作组负责统筹国际航班抵蓉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防控形势变化,动态完善防控和服务规范。卫健、外办、公安、交通运输、口岸物流、文广旅、海关、边检、机场、航空公司等部门(单位)通力配合、各司其职,协同做好境外疫情高风险地区从成都航空口岸入境人员防控服务工作。
 
  按照属地原则,各区(市)县做好经成都航空口岸入境集中观察后转回和从国内其他地区转入我市的、近14日内有疫情较重国家旅居史人员的隔离观察;指导支持社区继续做好排查工作,实施网格化管理、无死角防范。市卫健委根据海关、移民、边检、交通运输等部门得到的从其他地区流入的境外患者密切接触者信息,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
 
  所有入境来蓉人员均要遵守成都市防控管理规定,主动填报个人健康申报表,如实填写个人旅行经历,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部门的统一安排和管理。为确保防控效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还会根据国外疫情形势发展和国家、省的部署要求,及时调整防控措施和防控范围。(张庭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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