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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20条措施 支持文化旅游业健康发展
来源:成都日报 时间:2020-03-04 09:52:18 编辑:刘映红
制图 申娟子
为切实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文化旅游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全力支持文化旅游业健康发展,记者昨日获悉,成都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旅游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该《措施》基本涵盖各级各部门对文旅行业的支持政策,是文化旅游企业支持政策的“一本通”。
《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各项政策,其中涵盖落实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出台的税款免减缓缴、社保免减缓缴、降低企业用水用能费用、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措施共四个方面;涵盖落实省、市出台的稳定就业、就业适岗技能培训补助、公积金支持、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加大租金补贴、低成本贷款和贴息、企业防疫体系建设补助政策措施共七个方面,全面覆盖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全面覆盖各级各部门对文旅行业支持政策。
《措施》共20条,涵盖保障安全复工复产、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强化财政精准纾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方面内容。20条措施中,既有贯彻落实国家税款和社保免减缓缴、降低企业用水用能费用、低成本贷款和贴息等政策措施;还对市政府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进行了细化,从加快产业资金拨付、加大公共文化服务采购支持力度等方面给予支持;并针对特殊情况重点行业出台专项支持政策措施,全方位帮助企业健康发展。《措施》是文化旅游企业支持政策的“一本通”,将切实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措施》充分考虑文旅行业特殊性和实际需求,在总体降低文旅行业经营成本基础上,针对受疫情影响的影视、旅游、书店、展会等行业,出台专项支持政策,给予项目补贴、贷款贴息、租金补贴等支持,确保重点项目和工作不停工、不中断、不降标。
《措施》指出,在国有经营性物业减免租金的基础上,鼓励其他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物业通过双方协商,为承租的非国有文化旅游中小企业减免租金。国家级和省级、市级文创园区为中小文化旅游企业减免2、3、4月份租金的,对非国有的园区按实免金额给予30%补贴,单个园区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在我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实体书店给予实际支付的2020年2月份房租补助30%,3、4月份房租各补助20%,单个公司累计补助不超过50万元。
《措施》还提到我市将加快拨付2019年中央、省级财政电影专项补贴资金。鼓励影院通过金融机构筹措资金维持正常运营,对新增贷款给予不超过贷款合同约定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贷款贴息。对年内在成都举办的电影首映式,按实际投入金额的30%给予一次性宣传推介经费补贴。完善拍摄工作协调机制,对外地剧组来蓉拍摄给予支持。
措施解读
优先支持及时复工开工的
产业功能区、重点文旅项目和企业
此次《措施》起草前,市委宣传部便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22个区(市)县和15个文旅(运动)产业功能区的文旅企业及行业协会进行线上问卷调查,涉及企业经营现状、受损情况、面临困难、政策期待与应对举措五个方面,共计18个调查项,共回收1055份有效调查问卷,并会同专业财经机构对问卷进行分析。《措施》制定过程中,三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两次征求有关方面专业意见,充分考虑文旅行业特殊性和实际需求。
《措施》中指出,我市将搭建文旅企业银政企对接平台,落实国家和省、市向中小微企业发放低成本贷款和贴息政策,推动金融机构执行中小微文化旅游企业存量贷款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办理续贷或展期,协商利率按原合同利率下浮10%,新增贷款利率原则上按现行利率下浮10%。对暂时陷入困境但前景较好的中小微文旅企业,给予不超过贷款合同约定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贷款贴息。
二是重点加大文旅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成都银行文创支行“文创通”贷款和旅游业发展项目专项贷款,除给予不超过贷款合同约定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贷款贴息外,剩余利息按“文创通”贴息政策和有关政策给予补贴,总贴息比例达70%左右。
三是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增加信用贷款投放。支持开发“文创通”信用贷款产品,对发展前景好、信用记录优良的文化旅游企业开展短期无抵押信用贷款投放,市级文创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承担70%的风险补偿。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文化企业特点,推出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全面执行“蓉采贷”政策,帮助企业申请“减税贷”等信用融资产品。
《措施》提到,我市将在市级文产专项资金、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文旅纾困资金”。资金用于项目补贴、贷款贴息、房租补助等方面,对及时复工开工的文旅(运动)产业功能区、重点文旅项目和文化旅游企业优先予以支持,确保上半年资金拨付到位。
我市将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预计在3月份提前启动2020年度市级文产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推动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电影专项补贴资金拨付进度,实现雪中送炭。
《措施》还提出我市将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提前安排公共文化服务政府采购,在疫情结束后或符合条件时尽快启动采购程序。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对中小微文创企业予以倾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提高首付款比例,重点采购演艺音乐、体育运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与此同时,《措施》指出我市将支持举办重大文旅活动和展会。围绕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加快 “三城三都”建设,推动天府文化国际交流,鼓励文化旅游企业、文创园区和区(市)县提前策划、筹备和申报拟开展的文旅体类活动、展会,将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节展活动作为年度重点项目予以资金支持。(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