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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解读“十三条”政策措施丨社保减免不会减损个人权益 不会影响参保人员养老待遇
来源:四川在线 时间:2020-02-25 14:43:47 编辑:刘婷婷
为缓解疫情影响下中小企业面临的生产经营困难,半个月前,四川省政府出台“十三条”具体政策措施。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如何?中小企业复工复产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2月25日,四川日报全媒体集群邀请来自省民营办、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省税务局、省金融监管局等“十三条”政策措施起草牵头部门嘉宾对此开展解读,并回答企业和网友们的问题。
其中,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二级调研员、副处长蒋斌具体解读了“十三条”政策措施和国家有关应对疫情政策措施中关于“就业和社会保险”的六字组合拳,并就部分网友问题作出解答。蒋斌称,社保减免政策不会减损个人权益,不会影响参保人员养老待遇。
问题1:国家和我省政策措施中,关于“就业和社会保险”打出了“延、免、减、缓、降、补”组合拳,如何解读?
六字“组合拳”即当前政策措施中涉及人社方面的6个方面。
延,就是延长社会保险申报缴费期。受疫情影响,企业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等业务的,经报备后,可将社会保险申报缴费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的3个月内。延期补办时,对参保企业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对参保职工个人不收取利息,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
免,就是从2020年2月起,按要求可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也就是说免征的政策可以执行到2020年6月。
减,就是从2020年2月起,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也就是说减征的政策可以执行到2020年4月。
缓,就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和利息。
降,就是将原规定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政策继续执行至2021年4月30日。另一方面,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9〕27号)明确的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由上年全省全口径职工平均工资的55%降为50%。
补,就是实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全额补贴企业停工期间职工线上职业培训、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具体规定:
一是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的标准,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返还。
二是因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在停工期间可根据实际需求,组织本单位职工自主选择与职业技能相关的线上培训课程,按规定实施培训后,由企业向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后,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帐资金中按实际培训费用全额给予企业补贴,对参加线上免费培训的,不再给予补贴。
三是中小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期限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
四是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按不低于300元/人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请期限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
对企业实施上述减负稳岗政策措施的同时,为保证政策落实到位,国家和省同时提出要确保职工个人的权益不受影响,要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这次阶段性实施支持企业抗疫减负稳岗的特殊政策,是充分考虑到三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行和基金的结余情况,总体上的基金支撑能力比较强,延、免、减、缓、降、补政策实施以后能够保证制度运行的正常,能够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同时,这次减免等政策是在去年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企业社保缴费的压力,减负的力度、效果将超过去年。预计政策实施到位后,全省约44万户企业受益,企业减负总额将超过340亿元,其中减免三项社保费将超过230亿元。
危难之处显身手,该出手时要出手。保企业才能稳就业,稳就业才能有保障。到2月14日,全省21个市(州)和省本级均拟定发布了具体操作办法,各项政策措施正及时有序惠泽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同时,在全系统努力开展“不见面”服务,在已上线运行相关信息系统基础上,建成了四川省职业技能提升网络培训平台及21个市州分站,开发并正式上线运行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信息系统业务模块,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在线培训、线上申领补贴等。
下一步,人社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业务指导、工作督导,尽最大可能提供“不见面”服务,努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坚定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问题2:坚持不裁员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社保压力很大,咨询社保补助,培训补助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展如何?
目前社保延期政策已在执行,相关补贴可以全面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培训补贴必须在培训结束经审核后才能拨付补贴资金。有关具体申领事宜,请企业及时与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接。
问题3:是否建立监督机制促进相关政策措施快速高效落实?
为了促进相关政策措施快速高效落实,一是将扎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要点之首,强力推进;二是按照部、省要求,人社厅成立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社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组,专门监督厅属有关处(室、单位)和全省人社系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相关人社政策与措施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纪检组长担任监督组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向全省系统印发了工作通知,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策落实、细化安全防控、深化监督管理、注重问题导向、防范舆情风险、激励担当作为等7个方面提出了要求,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落细,达到预期效果;三是畅通监督渠道,电话12333接受咨询、投诉、反映。
问题4:关于中小微企业免征2月—6月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是否企业和个人的部分都免征,个人免征后还是连续计算吗?对今后的退休金有什么影响?
这次免征只是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请大家放心,这次减免企业单位缴费,重点是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减免政策不会减损个人权益,不会影响参保人员养老待遇。以职工养老保险为例,权力与义务相对应、缴费和待遇相关联原则,按照现行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都足额缴费,个人权益才能完整记录,这次因特殊情况出台的政策,特别规定了减免单位缴费部分,只要职工个人缴费是足额的,就不会减损个人权益。
特别提醒企业主,请按规定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确保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问题5:很期待政府出台的短期现金支持的相关政策,所涉及的补贴、降税、降费等措施是否能在三个月内落实?
目前,我省已明确疫情期间的缴费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的三个月内申报办理,社保机构对企业2月份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未作扣缴。降费政策已在落实中,相关补贴已可申报办理,并会尽快落实到位。此外,2月21日,人社部等3部门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目前,省人社厅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我省减免社保费的具体实施意见,报审后将尽快发布实施。
问题6:哪些企业可以享受社保延缓政策,有没有企业对象的条件说明?
受疫情影响,难以在缴费期内足额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均可申请缓缴。各地受理缓缴申请时将重点看企业受疫情影响的情况和困难程度,比如企业出现停工停产、现金断流、停薪欠薪等困难。(邓童童 摄影 华小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