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对着仪器吹气……”10月31日晚,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晚上8点15分左右,在广安城区凌云东路下穿隧道口,交警拦下一辆黑色私家车,刚走近,车内阵阵酒味扑鼻而来。随后,交警对该名司机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名司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86.5毫克,属于醉酒驾驶。
据现场交警介绍,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者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小于80毫克,属于酒驾行为,罚款1000元至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如果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80毫克,则属于醉驾,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执法检查中,交警严格规范执勤执法行为,对过往车辆逐一进行盘查,坚决做到对酒后驾驶“零容忍”,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据悉,为加强秋冬季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市交警部门每天利用重点时间点,在酒店、餐饮、娱乐行业等易发生酒驾的周边道路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路面行车秩序,减少事故风险隐患。同时,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确保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当天,全市共出动警力297人次,设置执勤点位23处,共查获酒驾违法行为12起,其中醉驾4起。(广安日报 龙俊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