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
近日,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查获一起在城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刘某。
据悉,该局民警在城区街头日常巡逻时,听闻爆竹燃放声,发现刘某正在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开展调查取证。据办案民警介绍,刘某因亲友生日,为图吉利,便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随后,民警根据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刘某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在禁止燃放地点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国家、集体或者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