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高新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10-15 15:51:53 编辑:廖俊霖 点击:
10月15日,自贡高新区召开2020年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现场工作会,高新区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全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制度的重点试行主体负责人参会,就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展开讨论。

会议现场
据了解,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旨在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实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推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市民在高新区通达农贸市场选购肉类
高新区食用农产品合格制度的试行范围包括全区范围内所有街道,试行品类包含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茶叶等,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连锁超市、综合农贸市场均列入试行范围。
农产品合格证主要内容包括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种养殖生产者信息、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县级以上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绿色食品企业、有机农产品企业、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用标企业须在合格证上附加追溯二维码、产品品牌等信息。种养殖生产者需承诺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不使用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
此外,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连锁超市、综合农贸市场应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入市索证索票制度,在试行范围内的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时,应当查验合格证,登记并公示合格证信息。

市民在高新区沃尔玛超市选购蔬菜
“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制度,可以让广大群众知道他们想要购买的产品是否合格,有没有农药残留。我们希望通过推行这项工作,真正体现‘四个最严’,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据自贡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副局长李继介绍,下一步,该区将对未实行合格证制度的主体按照“三个一律”要求管理,对种养殖生产者虚假开具合格证的,纳入信用管理,对市场经营者未按规定查验合格证的,进行督促指导问题整改,对承诺合格而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将追根溯源,依法严肃查处。(廖志全 杨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