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为进一步加强芬太尼类物质管控力度,全面掌握芬太尼类物质经营、储存、使用等情况,根据四川省禁毒委印发的《开展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列管专项行动方案》要求,7月28日,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联合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自贡金诺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汇东分院)、自贡汇东医院、自贡康立耳鼻喉医院开展检查。
检查以芬太尼类物质库存情况、使用报备情况、管理规范情况、药品存放及台账建立情况等为主要内容。检查人员积极向被检查单位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相关单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安全。
本次共检查4家医院,并同时签订告知书,进一步规范了芬太尼类药品使用行为,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冯常英 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