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富顺县水域生态环境,推进落实好春季禁渔工作,4月22日,自贡市富顺县对县域内长江支流沱江河东湖街道段水域开展禁渔巡查,宣传打击各类禁渔违法行为。
查处生产性垂钓作业行为
当天上午,该县水产渔政局和东湖街道工作人员乘坐巡逻艇从韭菜坝河段出发,对沱江河沿河区域进行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垂钓者,执法人员便会上岸进行检查,查看其是否有使用多线多钓、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生产性垂钓作业行为,一旦发现,便立即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罚;同时在巡查过程中向垂钓者发放禁渔宣传资料,宣传相关法律规定,并重点对禁渔期私自作业的渔船以及河道中私自违法安装的地笼网进行了巡查清理。
清理私自违法安装的地笼网
据悉,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起为常年禁渔区,富顺县沱江河等天然水域也属禁渔区域。该县水产渔政局采取统一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水上检查与陆地检查相结合、江面检查与市场检查相结合、干流检查与支流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严厉打击违法捕捞、售卖江鱼、制售违禁渔具行为。
据富顺县水产渔政局工作人员朱俊波介绍:“为保护好长江生态资源,富顺县天然水域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常年禁捕,禁捕期暂定为10年。禁捕期间禁止一切捕捞活动,严厉打击使用‘电、毒、炸’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和生产性垂钓活动。一经查实,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禁渔巡查当天,共劝阻使用违规渔具垂钓者20余人次,清理销毁地笼网10余张,对富顺县天然水域渔业资源起到了良好的保护作用。(李旭 曾凡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