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蓬溪县财政局紧紧围绕上级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发挥财政职能,主动思考、积极谋划,创新开展“1231”工作法,切实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支撑和保障。目前,共拨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528.5万元,占到位资金15453.56万元的55.19%,同比增长34个百分点。
制定1个方案
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出台《蓬溪县财政扶贫2020年度实施方案》,明确了资金筹措渠道、拨付流程、监督管理等13项具体保障措施。
做到2个提前
提前下达指标。认真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因素,于3月初将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预下达的方式,提前告知各项目单位,编制实施方案。提前启动项目。按照县脱贫办《关于提前启动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和20户以上贫困户的重点非贫困村项目的通知》的要求,提前将年度目标任务告知相关乡镇、村。目前,提前启动的80项目已全面完工,资金拨付4160万元,拨付率94.3%。
确保3个到场
规划到场。会同县扶贫开发局等项目主管部门认真核定项目实施地点,指导项目规划设计。督导到场。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和乡镇,深入现场督导,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共督导项目8个,督促整改8个。验收到场。严格项目验收程序,严把质量关,杜绝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现象。对未达到要求的项目,由项目所在的村督促施工方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后拨付资金。目前,共整改项目7个,涉及金额560万元。
做到1个到位
出台《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采取查阅内业资料、查看项目现场、走访贫困群众等方式,对全县2014-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文井镇、蓬南镇、荷叶乡3个资金使用量大、日常反馈问题较多的乡镇进行了整改。(唐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