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民事检察监督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维护公平正义,近日,射洪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对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除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外,听证会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参与听证。
此次听证会涉及的张某河道砂石开采经营权合伙协议纠纷申请诉讼监督案件及李某因生命权纠纷申请诉讼监督案件,二案历经一审、二审、申请再审被驳回,且当事人对事实争议较大,法律关系复杂。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化解矛盾纠纷,提高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射洪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改变传统的书面审查办案方式,对前述二案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举行前,检察官就做了大量调查核实工作,通过查阅诉讼卷宗、调查走访、询问相关人员、调取书面材料等形式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
听证会上,主持人首先核实了申请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并告知了回避等权利义务内容。在信息核对无误基础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基本案情,申请人陈述申请监督请求、事实和理由,其他当事人发表意见,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陈述和举证质证,听证员就案件事实和证据向双方当事人进行提问。听证会程序完整流畅,现场秩序良好。
随后,参会听证员就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评议,并对检察机关以听证形式公开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的办理过程给予充分肯定。纪检监察人员表示,此次听证会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真正实现了“阳光检察”。此次公开听证意见也将作为案件承办检察官审查案件的重要参考,有助于查明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推动社会矛盾化解。
听证会后,遂宁市人民检察院和射洪市人民检察院两级检察院到会领导和干警立即召开了民事检察监督听证工作座谈会,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及关于此次听证会的做法、经验和取得的效果进行深入总结、学习。
射洪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表示,射洪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遂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强化公开听证工作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创新方式,推进民事检察公开听证工作的常态化开展,保证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公平正义落到实处,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和“处理一案,教育一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