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射洪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一届检委会第四次会议,专题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射洪市检察院第一、二检察部所有员额检察官列席会议,会议由射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雄主持。
会上,射洪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邱实成对《办法》产生的相关背景进行了介绍,针对《办法》所涉及的七个方面,进行了逐条的梳理、研读。邱实成指出,该《办法》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关于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所制定,在健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加强检察官办案廉政风险防控、确保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方面有着重要意义。
段雄强调,要对《办法》进行深入学习,对重点条文要进行讨论、研读,在办案过程中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全面理解和把握《办法》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检察官必须按要求履行监督职责,部门负责人要定期分析本部门职责,综合业务部加强重点案件评查,分管检察长要加强量刑建议的评估分析,在履职时要注意防控廉政风险;要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的讲话精神,分析政策导向,灵活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遵循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在社会上起到积极导向作用,这也有助于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形象的重塑。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学习,进一步对认罪认罚从宽适用制度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并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办法》的学习和应用,促进射洪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工作开展更上一个台阶。(胥明 赵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