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射洪市农业农村局印发通知,在全市建立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以下简称“两个名单”)制度。
“重点监控名单”是指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检出违禁物质,或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的;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暗查暗访、飞行检查中,发现违反用药规定和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要求,或发现冒用或虚假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各级农业行政处罚的;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督检查、飞行检查或监督抽检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
“黑名单”是指对列入“重点监控名单”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在监控期间再次出现判定原则规定情形的,或拒不整改,或按期整改不到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或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伪造或冒用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质量标志的;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
被列入“两个名单”的生产主体,监管部门将对其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抽检和检查频次。对列入“黑名单”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将受到不能列为各级涉农项目、资金、政策扶持对象;不受理各类评优评先申请,已获得相关评定的,将按相关规定给予摘牌除名等惩戒措施。(杨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