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法官妙用“组合拳” 立案7天把案结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04-15 11:57:27 编辑:周姿彤 点击:

“罗彪法官,我来给钱了……” 

4月9日一早,一名男子提着一个黑色包匆匆走进射洪市人民法院,要找法官罗彪“给钱”,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这名男子是被执行人邓某某,在法院强制执行的威慑力下,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来了。

据了解,在钟某与邓某某、第三人彭某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三人口头协议共同投资猪场,开展青猪饲养工作,2019年8月底,由于钟某与邓某某经营理念冲突,三人终止合伙关系,三人对合伙期间的收益分配等问题存在争议,经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钟某将邓某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邓某某向钟某支付合伙养猪款本金及全部收益等共计14万元,定于2020年1月25日前付清。

调解协议生效后,邓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钟某于3月9日向射洪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向邓某某邮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邓某某的银行、不动产、车辆等信息,并冻结了邓某某银行账户内存款1万余元。邓某某在得知自己银行账户被冻结后,立即联系执行法官罗彪。罗彪随即传唤邓某某到法院接受询问,并向其释法明理,督促他主动履行。但邓某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脱,表示无力偿还全部案款,只能等疫情过后出去打工挣钱,尽量每月还款1万元。

此后,罗彪积极与申请执行人联系,获取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同时到邓某某户籍地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发现邓某某未如实报告财产情况,罗彪遂果断采取措施,查封邓某某名下门面一处,并张贴查封公告,向门面的承租人送达扣留租金的执行裁定书。与此同时,罗彪再次将邓某某传唤至法院接受询问。询问中,罗彪对邓某某未如实申报财产进行了批评教育,明确告知如再不配合执行,法院将依法处置其名下资产。

在办案过程中,罗彪还了解到邓某某、何某某因与钟某的妻子张某某有民间借贷纠纷,张某某于4月2日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邓某某偿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根据“三分”办案机制要求,张某某与邓某某、何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也交由罗彪统一办理。

4月8日,邓某某主动联系到罗彪,称已经将钱筹够将于次日前来履行案款,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黑色包里装着的正是两案的案款,罗彪当即通知申请执行人前来领款。申请执行人拿到案款后,对法院办事效率连连点赞,均表示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所有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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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缴纳案款

至此,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4万余元的两案在执行法官罗彪的执行“组合拳”之下顺利执行完毕,其中一案从立案到结案不足7天。(师延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