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英县司法局在登录“全国刑释解教”平台时,掌握到回马镇涪江村钱某某将于2020年4月7日刑满释放的信息。因钱某某犯罪类型为敲诈勒索罪,属涉恶类刑满释放人员,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大英县司法局第一时间与钱某某服刑的浙江省金华监狱取得联系,对接安置帮教衔接事宜。
接浙江省金华监狱刑罚执行科告知,刑满释放人员钱某某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监所隔离14天,并在出狱当天对其进行CT和核酸两项检查,检查无异常后将按程序正常刑满释放,届时将由监狱民警乘坐火车将其送至遂宁火车东站,希望大英县司法局派员前往接站并完善交接手续。在得到这一信息后,大英县司法局迅速行动,及时联系回马镇人民政府、回马派出所等部门,并通知钱某某家属,做好“无缝对接”相关准备。
2020年4月7日下午2时50分,浙江省金华监狱民警和钱某某乘坐的火车到达遂宁火车东站,大英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及时与监狱民警交接,迅速办好衔接手续后,将钱某某送至回马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向钱某某详细讲解了安置帮教的相关政策,并当场与钱某某及其家属签订了《安置帮教协议书》,建立了“一人一册”,制定帮教措施,真正做到“无缝衔接”。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大英县司法局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管控,坚持做到“无缝衔接”,针对重点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加强与村“两委”的沟通,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去向,做到“底数清”;每月定期对涉黑涉恶两类人员进行走访排查,重点了解其家庭生产生活及有无发生重大变故的情况,做到“情况明”,从而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点人员重新犯罪,为大英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大英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