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区检察院优化检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助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10-12 13:38:07 编辑:杨仁昌 点击:

为贯彻落实南充市检察院关于嘉陵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系列决策部署,近日,嘉陵区检察院组织6名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当事人,集中实施增殖放流,以实际行动落实和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

按照市检察院工作部署,2020年初,嘉陵区检察院及时启动了嘉陵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在集中走访区农业农村局、区海事处、相关乡镇后,掌握了嘉陵区渔业船舶数据及退捕工作方案、进展,并对嘉陵江干流及部分一级支流禁渔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嘉陵区检察院针对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捕鱼以及违法游钓活动严重的问题,于2020年3月向区农业农村局、文峰街道办事处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就进一步加强禁渔宣传和渔政执法提出明确要求。

区农业农村局和文峰街道办事处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通过制作、播放禁渔音频,设置警示牌,悬挂横幅等方式进行了大カ宣传。同时,区农业农村局协同公安机关开展执法检査,立案查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十余件。嘉陵区检察院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进监督,发现上述案件中有5起案件可能涉及生态损害赔偿,遂决定立案调査。2020年4月,嘉陵区检察院在网络发布了公告,并对相关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查清了当事人非法捕捞事实和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经查,上述案件当事人在禁渔期使用电鱼或“可视锚鱼”等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严重影响了鱼类生殖繁衍,破坏了渔业资源和生杰环境。鉴于单个案件犯罪数额较小、当事人愿意认罪认罚、但赔偿能力较弱的情况,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当事人及其家庭生计的影响,努力稳就业、保民生,在征求公安机关、区农业农村局、区法院的意见后,嘉陵区检察院决定先由当事人参照同类案件损害赔偿标准,在嘉陵江天然水域增殖放流,再由嘉陵区检察院依法对当事人从宽处理。

为落实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嘉陵区检察院举行了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莅临监督。在听取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的建议后,嘉陵区检察院对案件当事人做出不起诉决定并公开宣告,保证了案件处理结果公平公正。

近年来,嘉陵区检察院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美丽中国建设,牢记检察机关职责和使命,以检察公益诉讼为抓手,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积极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