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5日下午,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们集体为一名经济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的8岁女儿捐款3000多元,帮助其上学。
2011年,时年37岁的黄琳乘坐出租车与34岁的龙小雨相识,经过一段时间两人发展为恋人关系。次年7月,两人的女儿小琦出生,在孩子3个月时,原本说要领结婚证的龙小雨突然离开了母女俩,任凭黄琳如何找他,都避而不见。2013年,小琦的监护人黄琳将龙小雨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判决生效后,龙小雨未履行给付生活费义务,黄琳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后,龙小雨无财产可供执行,遂在限制其高消费后终结本次执行。
对于这样的结果,小琦的母亲表示不能接受,遂将女儿丢弃在法院,自行离开。
其后,执行法官电话联系黄琳,告知她错误的做法将导致严重后果,黄琳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下午4点,黄琳出现在法院。执行法官再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考虑到暑假期间,小琦无人照顾,黄琳本身也有身体疾病,法院并未对黄琳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
黄琳则向执行法官哭诉生活的艰辛:“眼看着娃儿马上就要开学了,还要缴一些学杂费,我还没有凑齐。”
考虑到黄琳的实际难处。执行法官桂芳彪随后向领导汇报了这一情况。
下午6点,在执行干警群里,一场为小琦筹集爱心款的倡议发起,大家纷纷伸以援手,100元、200元、300元……短短一晚上,筹集到资金3000多元。
得知法院执行干警的爱心行为后,黄琳羞愧不已,表示一定吸取教训,再也不因一时冲动做错事:“以后一定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给娃儿树立良好榜样。”(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