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赴广元调研小农户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与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工作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10-27 11:33:43 编辑:王梁 点击:

10月23日—24日,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央编办原副主任李晓全,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农业农村部原党组成员、原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组长宋建朝率队赴广元市调研小农户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与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工作。省农业农村厅总畜牧师赵勇,广元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政府副市长杨浩,广元市政协副主席赖翠兰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昭化区四川景思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昭化区卫子镇沈家阁村养殖户黄远龙、苍溪县鹤仙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苍溪县陵江镇佳龙水果专业合作社、苍溪县武当市场,现场了解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和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情况,并与市县(区 )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以及生产主体等开展了座谈交流。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广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品牌建设工作,认为有亮点、有经验,特别是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行上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调研组指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个重要抓手,是健全追溯信息的有效载体;通过质量追溯促安全,倒逼主体责任落实,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在实施主体上,既要督促规模主体,也要关注个体和散户试行;在开具形式上,既可采取信息化的打印模式,也不能排除个体散户印制手写格式的存在;在内容信息上,需要再丰富,通过进一步完善生产者信息、安全信息、标准信息等内容,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可信性,使承诺有支撑,追责有结果;在日常管理上,要加大监督和惩罚力度,将其作为推进主体责任落实的刚性手段。

我国幅员辽阔、主体众多、情况千差万别,制度推行中存在的问题要慢慢完善,绝对不要增加农民的负担,要让广大农民群众简单会用;在宣传培训上,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认知,增强合格证的含金量,实现自治和他治的结合,让生产经营者依法管理,使消费者满意消费,形成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黄修柱,民革中央三农委委员、四川省内江市农业科学院副院长、民革内江市委副主委唐卫东,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处长王为民,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刘海华等随同调研。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处、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陪同调研。(罗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