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探索“一二三四五”工作法 促进任后监督提质增效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12-31 08:59:52 编辑:罗镇 点击:

今年以来,芦山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县委关于进一步强化人大监督职能的要求,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探索实践“一二三四五”工作法,促进人大任命干部任后监督提质增效,增强人大监督权威性和影响力,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选准“一”条路径,提高依法行政整体水平

在总结过去评议覆盖面小、评议方式简单化、评议重点不突出、评议实效不明显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评议的方式方法,选准“全员评议、全员整改”一条评议路径,把县政府的经济部门、社会事务部门的负责人一并纳入评议范围,解决了过去评议广度、深度不够,质量不高问题。

紧盯“两”大主体,促进评议工作规范运行

按照履职评议实施方案,紧盯评议人和被评人两大主体,从年初评议动员会开始,统一工作流程,量化节点任务,分别提出工作要求,确保评议工作规范运行。一是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为四个评议工作小组,并由四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分别担任小组长,深入各部门掌握其具体职能职责,梳理评议要点,做到有的放矢,同时对评议小组成员进行培训,让其熟练掌握评议程序,保证评议质量。二是明确被评人的评议重点和工作完成时限,督促其组建迎评机构,合理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做到迎评准备充分、工作力量集中。

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人接受履职评议,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抓住“三”个重点,促进评议对象履职尽责

始终坚持国家干部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原则,抓实评议过程的三个重点,聚焦5个大项21个小项工作任务,促进评议对象履职尽责。一是把履行监督职责作为出发点,把对事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结合起来,实现选举、任命、监督一体化,激发评议对象的工作主动性。二是把群众满意作为落脚点,持续开展去年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对今年发现的新问题做到即行即改,不断推动社会关注、群众关切问题的解决。三是把任前监督向任后延伸监督作为契合点,有效规避一任了之的弊端,促使评议对象深刻认识“由谁产生、对谁负责、受谁监督”内在逻辑,正确处理“为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的关系。

坚持“四”个结合,实现评议结果客观公正

把维护法律权威贯穿于人大监督“真、实、效”全过程,根据评议对象的部门属性,坚持“四个结合”,务求评议结果客观公正。一是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基于各部门的工作特点,找准评议对象的工作重心,依据定性与定量的互补性,分析既定目标的可行性。二是坚持承诺与践诺相结合。对照任职承诺,结合年初商定的工作重点,通过采取听取报告、现场了解、满意测评等方式进行综合考量。三是坚持调查与约谈相结合。征集乡镇党委镇政府、人大代表、市级对口部门的意见,“背靠背”了解情况,真实掌握社会各界的反映,并由人大常委会对问题多、印象差、测评结果满意率低的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帮助分析原因,明确工作方向。四是坚持评价与整改相结合。开展部门民主测评和人大常委会履职满意度“双测评”,接受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以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评价,盯住问题集中、群众意见大的部门负责人,促使其认真查找问题症结,增添改进措施。

围绕“五”个纬度,推动人大监督取得实效

从五个纬度发力,推动人大监督取得实效。一是报告工作“自画像”。评议对象通过提炼工作亮点、自查存在的问题、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提前形成书面履职报告,提交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会前审查。二是认真调查“查病症”。各评议小组深入乡镇、企业、服务窗口,对照政务目标和监督事项,查找依法行政、落实人大决议等方面的问题,形成调查报告。三是主任会议“总会诊”。召开主任会议,集中审查各小组的调查报告,把分管县长、组织部门、县委目绩办、监察委等单位的意见作为参考,对问题找准找实的原则通过,否则退回继续完善。四是集中审议“开良方”。在履职评议会上,随机抽取五名同志脱稿发言,各调查小组和参会人员谏箴言、献良策,提出评议意见。五是整改落实“除病灶”。要求评议对象对照评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报主任会议审查;各评议小组跟踪问题整改情况,做到整改不到位,评议不收场。(芦山县人大办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