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兴县纪委监委对宝兴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原工作人员马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接受娱乐活动安排;违反廉洁纪律,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马俊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马俊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宝兴县纪委监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