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大常委会赴汉源调研打击“套路贷”刑事案件工作情况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04-17 11:11:01 编辑:罗镇 点击:
4月13日,雅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蔡军率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市公安局到汉源调研打击“套路贷”刑事案件工作情况。
汉源就打击“套路贷”刑事案件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向调研组作了详细汇报。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汉源打击“套路贷”工作取得的成效。
调研组指出,长期以来,大规模的资金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民间借贷乱象丛生,非法贷款屡禁不止,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特别是“套路贷”十分猖獗,其以暴力催收为主要特征的非法借贷引发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及国家安全,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
调研组要求,一是举一反三,找出突破口,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套路贷”。“套路贷”放贷人通常以低利息、无抵押等诱骗,再以违约金、保证金、行规等名义与借款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为避免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不超出法定标准,采用“砍头息”(即给借款者放贷时先从本金里面扣除一部分资金,通常为超出法定利率的资金)或采取“阴阳合同”的方式放贷,通过银行虚假走账,制造被害人已获取高额借款的痕迹,随后制造借口单方认定被害人违约,带被告人“平账”,要求被害人偿还全额虚高借款。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必须从快、从重、从紧严厉打击取缔“套路贷”。
二是各部门共同协作,客服困难, 挖尽“套路贷”的生存土壤。公安、工商及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联合执法、主动作为,依法查处打击取缔非法贷款机构和违法人员。银行金融机构和经有权部门批设的典当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法定非银行金融机构及相关受害人应积极向公安、工商、金融监管部门举报违法贷款线索,公安等部门应积极依法调查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经有权部门批设的典当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发放贷款或融资性质机构应依法合规经营,强化服务意识,采取切实措施,开发面向不同群体的信贷产品。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以案释法,在全社会形成打击“套路贷”的氛围。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人民银行等有关单位应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和信贷规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风险警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引导自觉抵制非法民间借贷活动。
汉源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强,汉源县政法委、县人大监察司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单位参加了座谈会。(汉源县人大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