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召开四川省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第一次新闻通气会,会上通报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情况。
据了解,四川省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复杂、火灾防控压力异常突出。近5年,全省年均发生火灾1.8万起,死亡 89人,受伤 67人,直接财产损失1.83亿元,火灾总量、亡人数量在全国排位靠前。四川省每年以约占全国4%的消防力量承担约占全国12%的防火、灭火以及抢险救援任务,属于全国消防救援队伍缺编最严重、任务最繁重的省份之一。
《实施意见》的出台,旨在推动消防执法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打造清正廉洁、作风优良、服务为民的消防执法队伍,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增强社会火灾抗御能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实施意见》提出了4个方面15项具体任务。在简政放权方面,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消防执法改革。取消、精简了3项消防审批,即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事项,引导行业自律,推广应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平台,加强监督抽查和违法惩戒,规范从业行为;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逐步推行告知承诺管理;进一步放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推进消防产品市场化进程。
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构建全方位的新型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对四川省抽查系统进行个性化开发融合,对接四川省人民政府相关业务平台,实现信息交互、数据共享;实施分类精细化重点监管,实现消防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提升监管效能;推动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纳入信用监管平台,部门联合强化信用激励和惩戒;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将火灾事故调查结果转化为火灾防范措施。
在规范消防执法行为方面,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全面实施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执法公示三项制度;明确消防指战员、文员等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统一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研发系统平台实现立案和裁量意见自动生成;明确消防救援机构与消防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彻底脱钩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消防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质量终身负责制,对突出问题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在便民利企服务方面,持续创新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消防执法领域于法无据的证明材料,修订完善《四川消防“放管服”改革十五条措施》,优化申报方式、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消防窗口服务水平,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实现办事“最多跑一次”,畅通“最后一公里”。开放消防救援站,设立基层消防宣传教育站点、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为群众就近免费接受消防培训提供便利。
此外,《实施意见》还从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衔接、加强协同监管、做好督导宣传4个方面提出了深化四川省消防执法改革的保障措施。
下一步,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将会同相关省级部门和单位统筹推进四川省消防执法改革工作,逐步构建起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监管新机制,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增强社会火灾抗御能力,为确保四川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坚强保障。(陈荣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