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浩浩荡荡的公安队伍里平凡得犹如沧海一粟。但是,他面对崇高事业,满腔热血,不忘初心;他面对犯罪分子,铁骨铮铮,憎恶分明;他面对人民群众,侠骨柔情,救人危难。在2年多的刑侦工作中,他用责任担当、惩恶扬善,兑现入警誓言的承诺;他以拳拳之心、默默之行,成为爱民护民的典范。他就是四川省富顺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侦查员郑俊良(男,现年32岁,本科文化,中共党员,四级警长)。
2011年郑俊良从村官通过考试成为一名警察院校的体改生,2015年1月分配到富顺县公安局骑龙派出所从事社区警务工作。2017年2月,富顺县公安局推行刑侦机制改革,在全县公安机关公开遴选优秀年轻民警充实到刑警大队,郑俊良脱颖而出,成为富顺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一名侦查员。在新的岗位上,他进一步拓展了视野,砺练了能力,提升了素质,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可,2018年通过考试、面试,被县公安局党委确定为中层领导后备干部。他始终不忘执法为民初心,始终具有惩恶扬善的本性,他的“初心”“使命”在侦查破案、打击犯罪、追赃挽损、救助群众等方面体现得淋漓尽致,在他身上诠释了一名新时代共产党员、公安民警的精神特质和使命担当。
爱民护民----“群众生命的守护者”
2019年7月3日15时40分许,郑俊良驾车到富顺县龙万乡大坡上水库淹没区周边开展办案走访群众工作。当他路过大坡上水库堤坝时,隐约听到有人呼救的声音。他立即下车查看,顺着声音方向约200多米远的水库坝底,有一名小女孩在大声呼喊:“救命啊……救命啊……”,并看到有人在水库中挣扎。人命关天,他毫不犹豫地纵深翻越水库大坝栏杆,沿着约60度坡度的水库大坝飞速冲向落水点,摔了一跤,不顾伤痛,迅速爬起来冲到落水处,一个小女孩站在坝底啼哭不断喊:“救救他们”。
郑俊良快速脱掉外裤,飞身跳入约2米多深的水中抓住在水中扑打的小男孩,奋力向岸边游去,小男孩已精疲力竭。这时,岸边的小女孩向他哭喊道:“还有一个,水里还有一个”。他听到之后,不顾自己已经疲惫的身体,将救起的小男孩交给该女孩看护,便再次跳进水中,潜到水下搜寻,隐约看到有一双脚在往下沉。他奋力潜冲去抓那一双脚,经过几番折腾终于抓到了下沉小孩的脚杆并用力往上拖,露出水面后,才发现是个小女孩,但已经意识模糊的瘫软在他手中。他用尽全身力气将小女孩托在双手挣扎着游向岸边,因体力不支,无法上岸。被闻讯赶来的三位村民从他手中接过了小女孩,并将他拉上了岸。
他不顾身体疲惫,立即查看两个被救起小孩的情况。看到先前救起的小男孩平安,后救起的小女孩有了意识反应,便去轻轻拍拍她的背,安抚她。通过闻讯赶来的村民了解,得知了两个小孩的家长名字和住址。他在岸上找到了自己的手机,向龙万乡政府报告,请求政府立即联系两个小孩的监护人和村干部来现场。他会同村民将四个小孩转移到水库大坝安全区域,直到小孩们的村干部、家长达到现场交付给他们后才离开。
原来,在当天下午13时过,距离大坡上水库约2公里的童寺镇邓湾村七组钟某(女,13岁)、兰某某(女,10岁)、肖某某(男,6岁)及相邻的童寺镇罗桥村八组张某(女,11岁)相约到大坡上水库边捡贝壳玩,导致女孩兰某某、男孩肖某某落水。
郑俊良同志不顾个人安危,勇救两名落水小孩的实际在当地传为佳话,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真诚点赞。7月5日中午,家长携带被救小孩到富顺县公安局,亲自送来了“救人危难好警察,见义勇为真英雄”锦旗,落水女孩兰某某向郑俊良深深地鞠躬,向富顺县公安局及郑俊良表达真诚的感谢。
嫉恶如仇----“犯罪分子的狩猎者”
郑俊良自幼崇拜警察职业,小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穿上警服,执法为民,打击犯罪,争做一名技能精湛的好警察。
2017年2月郑俊良从派出所被遴选到刑警大队侵财案件侦查中队工作后,刻苦钻研业务,善于开动脑筋,不怕苦累,冲锋在前,很快成为一名刑侦“新星”,出色地完成了抓现行、打盗抢任务。两年多来,他参与侦破刑事案件80余起,抓获现行犯罪分子50余名,办理刑事案件40余起,打击处理60余人。
2019年2月23日18时许,受害人徐某某报警称自己在县城钟秀街附近逛街时被一个20岁左右,中等身材的男子抢夺了一部黑色苹果手机。郑俊良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向受害人详细询问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在获知情况后,他立即联想到在2017年11月自己办理的“刘某某手机被抢夺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的体貌特征与该案犯罪嫌疑人相符,且李某已刑满释放;他随即将保存在手机里的多名嫌疑人照片让徐某某辨认,徐一眼就认定李某就是抢夺自己手机者。郑俊良立即驱车到李某家中进行抓捕,但李某出狱后一直在外游荡从未回过家。郑俊良在随后几天内放弃休息时间,在李某可能出现的网吧、茶坊、宾馆进行搜寻。2019年3月2日,郑俊良放弃周末与家人团聚的难得时间,又到李某可能出现的地方巡查。功夫不负有心人,16时许,郑俊良巡查到吉祥路某网咖附近时,见一男子迎面走来时,又连忙转身往旁边小巷逃窜,郑俊良定睛一看正是李某,便只身一人追上去将其抓获,成功侦破了这起抢夺案。
2019年3月12日12时许,刑警大队接报案称3月11日19时许,受害人停放在东湖镇某酒店楼下的电动车被盗。郑俊良详细询问被盗车辆的特征并及时调取周围的视频监控后,快速驱车追赶,凭借对辖区情况的熟悉和平时总结的“超近路、躲堵点、多组协作、追堵结合”等技战法,14时许郑俊良便在富顺县金山路某居民住宅院坝内发现了被盗电瓶车。他立即与其他战友联系现场布控蹲点守候,待机抓捕盗窃嫌疑人。直至当晚21时许,犯罪嫌疑人黄某良准备将该电瓶车骑出院坝时,被郑俊良及战友们当场挡获,快速侦破了这起盗窃案。
追赃挽损----“群众财产的保护者”
郑俊良在刑侦工作中,处处“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他不仅仅满足于侦破了案件、打击了罪犯,更加重视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而付出了许多艰辛的努力,深受群众拥戴。据不完全统计,他在刑警大队工作两年多的时间里,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40余万元。
2017年10月13日,郑俊良接情报线索反映,在富顺县城某酒店有人组织群众集会,现场销售产品,骗取老年人钱财。他立即将情况报告值班领导,刑警大队迅速成立工作专班,进行侦查取证。当晚24时许,先后在富顺县城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王某某、曾某某、王某、郭某某、代某等人抓获。在该案中,被骗群众都是中老年人,人数达100人之多,被骗金额达20余万元。为尽量为群众挽回损失,郑俊良与专案组战友一道,一边抓紧讯问犯罪嫌疑人、调查取证,一边向群众作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一边积极采取搜查、冻结等措施,追回了赃款20余万元,及时退还给了受骗群众。
郑俊良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严谨的工作态度积极投入到维护稳定、侦查破案、打击犯罪、追赃挽损和救助服务群众工作中,他通过破案追赃,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践行了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彰显了人民警察的为民、爱民情怀,赢得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