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奋进,按照眉山中院安排部署,决定于2019年8月至10月开展全市法院“执行大会战”专项行动,集中攻坚超期未结、跨区域、涉众型、涉特殊群体等执行难案。9月10日上午9时30分,全市法院“执行大会战”专项行动启动仪式举行,东坡区法院班子成员、执行干警、司法警察50余人整齐列队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后,东坡区法院执行干警按照部署,分兵出击,集中对被执行人依法强制执行,执行到位金额总计2719.46万元,向700余名申请人集中对付工资,执结超期案件2件。
据了解,具体情况如下:
执行案例一:启动仪式前夜,执行局员额法官周晓军在加班备战“执行大会战”时,接到线索后火速出击,带回被执行人后,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支付现金8000元。
执行案例二:集中向瑞能硅材料有限公司700余名职工兑付工资2712.06万元。申请执行瑞能硅材料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件,涉案群众多,矛盾突出,稳定风险大,东坡区法院充分运用执行联席会议制度,本案的执行得到眉山市人社局、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在东坡区法院和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耐心调解下,职工让渡部分权益,与瑞能硅材料有限公司达成按70%比例支付拖欠工资的协议,瑞能硅材料有限公司的投资人在督促下履行了义务,8名职工代表到场参加集中兑付大会。
执行案例三:执行局副局长於国波带领王朝学等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王金伦家中要求其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王金伦态度强硬拒不履行,执行局干警随即依法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在实施过程中,被执行人王金伦主动履行义务,当场通过微信支付16000元,该案执行完毕。
执行案例四:王金伦一案执行完毕后,执行局副局长於国波约谈眉山市东坡区峨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员,要求其履行向申请执行人邓保华生效裁判文书确定金钱给付义务,在告知如再不履行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后,被执行人的承租人代被执行人当场给付了5万元现金,该案执行完毕。
执行案例五:执行局员额法官秦建伟带领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刘敬忠、王惠家中,被执行人并不在家中,但被执行人刘敬忠的父母均在,经过执行法官当场约谈刘敬忠的父母后,被执行人父母当场就用自己的手机拨通了刘敬忠的电话向其说明情况,敦促刘敬忠尽快还钱。刘敬忠、王惠先后给执行法官回复了电话,表示因为暂时不在眉山,并承诺下个星期一会到法院找承办法官了解此案。
执行案例六:对2个被执行企业进行了约谈并搜查了财务室。执行局副局长於国波、骆维克各带领一对执行干警分别到被执行人四川百合影业有限公司、眉山星美影城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约谈并搜查财务室,对被执行人四川百合影业有限公司放映室六号厅MAX荧幕、音响等设备依法予以查封,对被执行人眉山星美影城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2个保险柜予以查封。(卞美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