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上午,四川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为2018年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遂宁市将有33.65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此次调整,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种方式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全省所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7元;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让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
按照今年挂钩调整办法,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在按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的基础上,再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及以下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增加2.5元。对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以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7%。
据悉,此次调整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了照顾。对高龄退休人员按照“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满90周岁以上”三个高龄段分别增加35元、65元、105元;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一类至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分别倾斜增加10元、20元、30元、40元、60元、80元。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要求,各市(州)将开展数据核实、系统调试、资金安排、对接发放机构等相关工作,确保7月底前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陈述丹 侯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