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交警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查处5起饮酒驾驶违法行为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19-07-22 11:37:51 编辑:刘映红 点击:

  盛夏伴着蝉鸣无声无息的来临,市民也应景的喝起了夜啤。7月17日晚,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支队)直属一、二大队的民警也不示弱,在城区车流量较大的通德大桥西桥头、滨江路以及明月路Y字路口分别设置检查卡点。
 
  此次联合夜查行动,支队共出动警力36人次,出动警力18辆(含警摩),查处饮酒驾驶违法行为5起。

  突出重点,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中,民警重点对过往的面包车、小型轿车、摩托车等车辆进行检查,采取眼看、鼻闻、酒精仪检测相结合的方法,严查严处酒驾、醉驾、毒驾、涉假、超员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有酒后驾车嫌疑者,立即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发现一起,查纠处理一起,绝不放过一个酒后驾车者,精确有力地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有效净化城区交通安全环境,确保城区交通秩序良好。形成严管、严防、严整、严治的高压态势。

  当晚8时许,唐某驾驶一辆车牌为川JH6XX的小轿车经过通德大桥西桥头,被正在设卡检查的民警拦住检查。经检测,唐某酒精呼气结果为25.9mg/100mL,系饮酒驾驶。

    “我中午喝了两杯白酒,我以为休息了一下午没得事了哦。”听到这个结果,唐某十分懊悔。交通民警告诉唐某,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是有限的,并告知其中午饮酒后,如晚上驾驶车辆也具有很大的危害性。

  据悉,唐某驾驶证将被暂扣6个月,扣12分,重新学习驾考科一。

  据民警介绍,酒精呼气结果大于等于20mg/100mL并且小于等于80mg/100mL者,系酒驾,扣12分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重考科目一。酒精呼气结果大于80mg/100mL者,系醉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惩教结合,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在不夜城Y字路口处,执勤交警手中的酒精测试器发出了警示,驾驶员陈女士被检测仪嗅出酒精呼气结果超标,陈女士称自己并未喝酒,是副驾驶位的老公喝了酒。交警做了多次检测,酒精呼气结果都显示<5mg/100mL。出于对陈女士夫妇安全的考虑,交警建议陈女士找人来帮忙开车。

  在陈女士等待朋友到Y字路口开车的时间,现场交警当上了普法者,为陈女士讲解了关于酒后驾驶的危害以及相关法律知识。在讲解的同时,交警在现场随机找了几个没喝酒的群众进行酒精测试,均未检测出呼出气体中有酒精含量。

  交警表示,一般情况下,不喝酒是检测不到呼气中的酒精含量的。酒精含量<5mg/100mL虽然不会被追究责任,但为了对自己对他人负责,建议不要开车。

  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查车过程中积极向广大驾乘人员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宣讲酒后驾驶对个人及家庭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性,进一步提高广大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打击和震慑了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侯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