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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新规 共享单车闲置超过120小时须回收
时间:2019-11-05 16:31:38 来源: 四川日报 编辑:陈姝悦

  在成都,共享单车是不少人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方式,在方便出行的同时,你是否你注意到,不少废弃和损坏的共享单车也侵占了城市道路,带来安全隐患。

  11月5日,记者从成都市城管委获悉,《成都市废旧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巡查清运回收管理办法》已正式出台,成为成都出台的首个单车巡查清运回收管理办法。

  什么是废旧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不能正常骑行使用的单车,如软件出现故障的,座椅、菜篮、链条、脚踏板、太阳能板等硬件坏损或丢失的;可以骑行,但车身脏污、破旧,影响骑行体验和市容市貌的单车;长期闲置(超过120小时)未使用的单车;违反成都市单车管理相关规定,需要统一清运回收的单车。

  谁来清理?

  运营企业是单车的投放主体和经营管理主体,应对本企业运营的废旧单车清运回收管理承担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各级政府部门及其管理单位监督管理,遵守城市公共秩序,遵守《成都市共享单车运营管理服务规范(试行)》《成都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若运营企业委托第三方进行单车投放与经营管理,则运营企业仍然按相关规定依法承担主体责任。

  规定成都市城管委负责废旧单车巡查清运回收管理的组织、指导、协调;成都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每月内部通报运营企业投放和车辆使用情况;成都市公安局负责对故意损坏、偷盗、烧毁或利用单车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有效打击;成都市商务局负责监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对废旧单车回收资源化再生利用。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总队、成都市城市管理数字化监督管理中心、成都市市容环卫监管服务中心按照职能职责对各区(市)县废旧单车巡查回收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各区(市)县城管、交通、公安、商务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废旧单车巡查清运回收工作监督管理,督导运营企业对管辖范围内废旧单车进行巡查清运回收,并协同做好巡查清运工作。

  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清理会怎样?

  属地政府应建立单车巡查监督机制,发现符合回收标准的单车立即通知运营企业,运营企业应在3小时内进行回收。如运营企业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进行回收,可视为运营企业主动丢弃,属地街道办事可委托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进行回收。

  若运营企业未认真履行清理义务,留下的单车长期闲置在街面,成为“无主车”“僵尸车”影响市容秩序,政府部门将根据相关协议授权条款委托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进行处置。( 程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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