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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诗华

时间:2018-01-15 16:12:11 编辑:张林


牛人!吴诗华
----记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吴诗华同志


  “牛!这个长宁人在人民大会堂接受表彰!”2016年7月 ,四川宜宾长宁发布了一条消息。一石击起千成浪,秒间,这条消息刷爆朋友圈。微友们纷纷留言称赞他、夸奖他。一名微友这样说,时代的楷模,长宁的骄傲,人民群众永远的贴心人。火了,吴诗华,在短短的时间内,成了家喻户晓的名人。

  吴诗华,54岁,四川宜宾长宁县司法局硐底司法所长,从事农村基层工作30余年。2016年7月7日,他作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走进了北京人民大会堂接受表彰。一个小小的基层司法所长何以进京受奖?因为他“牛”。

  他“牛”,收获的重量级荣誉一串串。长宁县拔尖人才,最美长宁人,市优秀共产党员,四川好人,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这一份份荣耀、夸奖的背后,是吴诗华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忘初心的坚守和执着。

吴诗华到村流动调解

  他“牛”, 他是人民调解一线灭火员

  他从事人民调解工作8年来,指导和参与各类矛盾纠纷调解600余起,亲自调解重大疑难纠纷260余起,涉案金额3100余万元,防止群体性上访500余人,预防民转刑案件9起,化解群体性械斗事件12起。纠纷调解成功率99%,有效地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化解陈年纠纷,他“牛”。他经过数十次的调解,化解了当地某化工企业与周边群众一起长达8年之久的矛盾纠纷。企业送来了鲜红的锦旗,“力促和谐化解陈年纠纷,艰辛调解支持企业发展”是对吴诗华同志的高度肯定,满意挂在赠送锦旗人的笑脸上。他真正做到了为百姓维权,为企业解难,使企业正常生产,让百姓满意。

  让兄弟俩重归于好,他“牛”。一场通道纠纷引发了和睦村陈某两兄弟的矛盾。双方为此事经常发生吵闹,还导致打架事件的发生,致使亲兄弟变成了仇人。在吴诗华的不懈努力下,这起通道纠纷得到了解决,两兄弟化解了仇恨,重归于好。



吴诗华做当事人工作 

  他“牛”,“三不四心”工作法效果好

  他在特殊人群的管理和帮教中推行的“三不四心”工作法(“三不”即是对帮教对象有困难求助时不推辞、不另眼相待、不讽刺挖苦;“四心”即是对帮教对象思想上交心、工作上耐心、方法上精心、生活上关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近几年来,司法所接收刑释解教人员63名,安置帮教率100%,借助社会力量,积极开展政府帮教、社会帮教、亲情帮教和特色帮教为主要内容的多种帮教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无1人重新犯罪。为1名帮教对象组织资金修建住房,为2名“三无”人员争取进敬老院,为1名无钱治病人员向慈善会争取1万元救命钱,为12名刑满释放回家暂时困难人员争取临时救济8000元,同时为8名刑满释放人员落实了低保。吴诗华还关心帮助在监服刑人员的子女。如任某2011年因犯盗窃罪在宜宾监狱服刑后,留下年迈七十高龄的父母、残疾的妻子和三个年幼的孩子,2013年春节后,二女任小雨患骨浓肿,因为家穷无钱治病,很多亲友都远离这一家人,眠看这年幼的生命就要被病魔夺去,在这种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县、市司法局领导汇报,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司法局组织宜宾监狱和市、县相关部门来到任某家捐款近2万元,通过媒体报道向社会捐款1万余元。经过半年治疗,任某二女儿身体恢复较好,现在进入初中二年级,学习成绩名列年级前茅。

  对待社区服刑人员,吴诗华刚性监督,温情帮扶。他先后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子女入户入学10人,落实农村低保9人,落实临时救济资金10000余元。得知社区矫正人员廖某判刑前在湖北省利川大水沟煤矿上班受伤致残得不到赔偿。于是,他前往他发生事故的大水沟煤矿,为廖某拿到了赔偿金3万余元。2015年3月,廖某在附近煤矿上班时不慎腿又再次摔伤,而煤矿老板在赔偿方面迟迟不做表示,吴诗华为他提供法律援助再次帮助他解决困难,经法院判决矿方应给廖某9万余元赔偿金,此后,廖某大事小事都会及时向吴诗华进行汇报。廖某准备养鸭子来谋生,但缺资金和技术,吴诗华知道廖某的困难后,就将廖某所需的养殖书籍、疫苗等物品买来送他,还帮助他协调资金问题。当吴诗华来到廖某家中进行回访时,廖某热情地向他介绍,“这些都是第二批了,第一批的鸭子前不久卖了个好价钱,准备在月底出售第二批,以后的日子会更好过,现在养了鸭子,住上了新房子,能有今天的好日子,全靠吴诗华对我的无私帮助。”谈到吴诗华对他的帮助时,廖某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吴诗华通过一次走访了解、谈心帮教、解困援助、就业帮扶、回访问效,促进了社区服刑人员安心改造,加快了走向新生的步伐。

农民工讨薪兑现现场

  他“牛”,他是农民工的贴心人

  岁末年初,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峰期,农民工维权问题一直是关系到社会维稳的大事,为农民工维权,提供帮助,一直是他的重点工作。吴诗华心系农民工,他先后到云南、浙江、湖北等地帮助农民工维权。近年来,他帮助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案件 26 件,挽回当事人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法律咨询380余人次,全力维护弱势权益,让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服好务。

  2017年初,他成功为150余名农民工讨薪100余万元。2017年1月23日上午9时许,150余名农民工跑到铜鼓镇政府大门口,要求镇政府讨个公道,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希望讨回被拖欠的100万余元工资。原来,该县一工程公司承包了铜鼓镇2016年某项目工程,将工程分为9个工段,分别由张某等9人承包,工程完工后,由于双方在结算方面产生分歧,导致工程款迟迟未能兑现,张某等9个工段150余名农民工未能及时拿到工资。眼看就要过年了,情急之下, 150余名农民工跑到镇政府大门口,希望讨回被拖欠的100万余元工资。吴诗华闻讯赶到现场进行调解,他讲道理,摆法律,出主意,想办法,帮助他们拿出解决方案,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张某等九个工段工程承包人拿出工资花名册,由工程公司代发工资。1月24日, 150余名农民工领到了拖欠的100万余元工资,一起群体性农民工讨要拖欠工资事件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吴诗华深入农户普法

  他“牛”, 面对危险,他挺身无畏

  2016年8月20日晚上9时许,一对情绪激动的年轻夫妻找到吴诗华,一见面就跪在地上哭诉着说:“求吴所长救救我们, 田某要杀我们全家!”吴诗华立即与五一村支部书记取得联系,一起赶往田某家,但田某却不在家里。第二天天刚亮,又赶到田某家中,见田某正在磨大刀,一问详情,田某却说:“我不是去砍柴,是去砍人的,昨天她要不是跑的快,我已经把她砍死了。现在我把刀磨快,就是去要王某全家的命!不然我会死不瞑目的。”事态严重,当事人怒火中天,眼看就要酿成血案。吴诗华了解事由后,原来是一起借钱不还反告强奸的纠纷,双方当事人立场不同,意见不一,怨气十足。吴诗华分别到双方家里对他们宣传相关法律,指出各自的错误观点,通过做工作,双方各自认识到自己的不对,态度缓和,经过吴诗华不懈努力,不辞艰辛,不分白天黑夜,积极调解,吴诗华及时有效控制了事态的扩大,杜绝了悲剧的发生,教育了当事人,挽救了两家人。

  当问及他面对这类纠纷怕不怕时,他说:“在基层司法所工作,几乎天天、时时都要面对群众和调处矛盾纠纷,许多看似细小的事情,鸡毛蒜皮的纠纷,一旦调解不及时或处理不好,都有可能引发矛盾激化,甚至酿成流血事件,有些竟会闹出人命来,所以,在这些人命关天的关键时刻,他必须站在最前面,无所畏惧。”

吴诗华与调解员分析案情

  他“牛”,他是普法宣传的排头兵

  吴诗华坚持把普法宣传与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各个时期的农村工作重点相结合,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以贴近群众生活、关注群众热点难点问题为内容,利用文化、卫生、科技、法律“四下乡”及各种群体性聚会和“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日,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普法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上法治课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创新普法宣传新机制,推行干部学法“按时制”,青少年学法“课时制”,外来务公人员学法“分教制”,有效增强了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创新法制宣传载体,组织本镇退休教师编排主题突出、形式多样、贴近农民群众和时代要求的法治文艺节目,利用春节和农村喜庆日子组织法制宣传小分队奔赴农家小园开展法治宣传演出,丰富了法治宣传内容,有效提升了法治宣传效果,受到了辖区群众的普遍好评。在司法所工作8年间,累计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200多场次,组织法治文艺入村演出100多次,发放法律宣传书籍、资料18000余份,开展镇、村干部培训班、法治课90次,组织镇村两级干部普法考试10次,组织“法律进企业、进校园”活动30余次,受教育群众累计达到8万余人次,有效提高了全镇公民的法律素质,推动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的形成。

  牛人吴诗华,他把群众放在心中,有求必应。他把老百姓的小事当成大事一件一件去落实,群众急需解决的事情,随喊随到。司法所在老百姓的心中有了地位,当地党委政府离不开司法所。基层工作30余年,他舍“小家”顾“大家”,一心扑在工作上,工作上尽心尽力。爱人和孩子经常抱怨他忙于工作忽视家庭。但他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基层司法助理员,就要时刻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群众利益无小事,心里要时时装着百姓,处处要起表率作用。自己的‘小家’受点损失没什么,‘大家’的工作却一定要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