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探索对工业用地进行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分割,将已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成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动产单元,企业可以到多家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依法为工业企业增加融资抵押物,拓宽融资渠道,方便企业盘活资产,降低融资成本,为企业发展注入政策“活水”。
坚持制度先行,明确工作标准。根据国省完善土地二级市场建设及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精神,起草并制定《南充市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实施办法》,明确土地分割原则及条件,一是宗地分割应有利于土地开发利用;二是拟分割的宗地应当权属清晰,依法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三是分割的地块应具备独立分宗条件,符合规划、设计、建设、施工以及安全等要求,不影响生产、经营和使用功能;四是宗地分割应以保障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同时明确已建成的工业项目用地分割,不得影响产业链延续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坚持规范便利,科学设计流程。针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仅要求申请土地分割应提交分割协议和批准文件,未明确分割方式及规避分割风险的实际,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科学设计流程,推动分割工作规范化、便利化开展。一是受理工业用地分割申请后局领导立即召集局内相关业务科室及不动产登记机构等,对工业用地分割申请、分割方案以及工业企业履行规划设计条件、总平面布置图、建筑设计方案等资料进行全方位审查,符合南充市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后核发土地分割批准文件。二是土地权利人提交土地分割批准文件等材料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导入分割后宗地矢量数据,录入有关信息,按《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37346-2019)生成不动产单元代码,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同时在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栏中记载土地权利分割的相关内容。
坚持无缝衔接,加强事后监管。分割后宗地的建设是否按分割前依法审批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规划红线图、总平面布置图、建筑方案文本进行开发利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前期审批和后期建设监管相互衔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调监管机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实现无缝衔接。
截至目前,共办理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工业用地分割10余宗,面积约2000亩,为企业办理抵押登记贷款资金约18亿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受到工业企业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