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是“千河之省”、长江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地、黄河上游重要水源补给区,在国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占据重要位置。2022年6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宜宾三江口视察时叮嘱“要以能酿出美酒的标准,想方设法保护好长江上游水质”;2023年7月来川视察时明确要求“在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上持续发力”。四川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上游意识、扛牢上游责任、强化上游担当,围绕河湖长制“六大任务”,纵深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禁渔”五项行动,以更加严实的监督考核,抓好河湖长制制度执行,不折不扣推动河湖管护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确保河湖安澜、生态安全、人民安居。
一是强化进驻式督查,确保河湖长制各部门真履职、真尽责。将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列入省总河长令和省委、省政府督查计划,持续破解河湖管理保护难题,为全国河湖长制监管探索“四川经验”。出台进驻式督查工作办法,建立进驻式督查长效机制,按照“以市为切入点、以县为落脚点”的原则,每年选择6个县(区)常态化开展进驻式督查,“十四五”期间完成对全省21个市(州)全覆盖。发挥督查“利剑”作用,以“政治+法治+技术”为引领,倒逼各级河湖长和河湖长制责任单位履职尽责,从严守护一江碧水。
二是强化河湖长制暗访,确保河湖突出问题真整改、真到位。充分发扬斗争精神,坚持铁面布置、铁心检查、铁腕执法,以铁的作风抓实河湖保护工作。增强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坚持“四不两直”常态化开展暗访,实行“查、认、改、罚、回头看”的问题整改闭环管理。落实重大河湖问题向省级河长报告、向省级河长联络员单位通报、向行业主管部门移交制度,持续发布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全力构建科学的技术支撑体系,持续完善省、市、县三级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图斑、无人机定点巡航等先进技术手段巡河查河,全面夯实河湖保护治理基础。
三是强化考核激励,确保河湖管护主体责任真扛牢、真压实。坚持发展只能是高质量发展,在高质量发展中抓好高水平保护,在高水平保护中促进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全面压紧压实河湖保护治理主体责任。把握好考核的“准度”,按照《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要求,全面落实各级河湖长和相关责任单位法定职责。把握好考核的“精度”,按照各地河湖数量、管护任务、工作重点等差异,针对性制定差异化考核指标,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把握好考核的“严度”,坚持奖惩并举,对成绩突出的进行激励奖励、靠后的进行约谈通报,在全省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四川河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