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银行卡给他人用!遂宁安居一男子因帮信罪坐牢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4-07-08 13:45:00 编辑:杨晶 点击:
2020年9月的一天,刚满18岁的小杰(化名)去网吧上网。当天他结识了一男子,对方热情邀他一起打游戏。认识两天后,对方就叫小杰去办理一张银行卡及U盾、电话卡并表示将以3000元的价格购买。
“两张卡卖3000元很划算,这事还很简单。”小杰看到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十分心动,立即就拿着证件去办理了电话卡、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和U盾,并连同身份证照片一起交予对方。对方称,要先验证两卡能否正常使用,试用了后再给钱,但令小杰没想到的是,对方很快拉黑了自己的微信,再也联系不上,说好的3000元一分没给。
“我调了银行卡流水,每天光是进账至少一百多万,应该都是诈骗的钱。”小杰心里知道对方是拿自己的两卡去实施电信诈骗。期间,他查过该银行卡的流水,发现流水巨大,但他还是选择保持沉默。
没过多久,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简称:安居公安)接到线索辖区有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锁定嫌疑人小杰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小杰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经查证,小杰卖给对方的银行卡,单边入账金额共计人民币3492835元,资金流水量巨大。小杰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仍向其提供帮助,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15000元。
安居公安提醒: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各种第三方支付、社交媒体账号,不管对方是你的亲戚、同学、还是好朋友,一律不借不给。一旦租借出去的银行卡被诈骗团伙利用,转入转出诈骗资金,那么,其本人在不知不觉中,就变成了犯罪者的帮凶。(王艳华 裴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