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遂宁市安居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展执勤检查,对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脸色微红,身上有酒气,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在检测的过程中,驾驶员冯某佯装配合,鼓起腮帮子假装对着测试仪吹气,被交警识破后,又用舌头堵住吹气孔,企图逃避处罚,任凭交警劝说、示范,冯某都只是做出吹气状。当听到交警要带其进行血液酒精检测时,意识到无法蒙混过关,才好好配合吹气。最终,呼吸式酒精测试成功,显示冯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交警遂带其进一步抽血送检,经司法鉴定其血液样品中乙醇含量为137.1mg/100ml,确定冯某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并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安居公安提醒:酒精对驾驶人的操控能力以及判断能力都会造成影响,一旦在酒后驾车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往往很难采取避让措施,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危及他人生命。(王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