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法官,今天我专程过来向你表达感谢,多亏你高效又暖心的服务,压在我心里多年的石头终于去掉了。”在阆中市法院保宁法庭,当事人胡某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法官罗小龙手中,表达谢意。
男子胡某和女子甄某因感情不合,于2021年8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按离婚协议约定,住房归女方所有,房屋内家用电器及家具归男方所有。并约定在2021年底分批次搬运完毕。后胡某发现甄某将其电话拉黑,通过朋友网络联系甄某,其称在外无法回家。几经周折,胡某前往甄某上班地点,甄某却拒不见面,玩起了“消失”。迫于无奈,胡某前往法院寻求帮助。
了解诉求后,保宁法庭法官罗小龙对照阆中法院《诉讼指南》,耐心说明立案流程及诉讼程序。在“手把手”地指导下胡某成功起诉,要求前妻甄某履行协议内容。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罗小龙多次联系甄某未果,后了解到甄某非常信任其弟弟,罗小龙通过反复做思想工作,由甄某弟弟出面协调,让其配合接听法院电话。甄某表示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但通过书面方式辩称,只要前夫胡某兑现婚前的种种承诺,并承担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家具、家电可以搬走。
法院审理认为,《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协议合法有效,因此,判决支持胡某的诉讼请求。
在向甄某送达判决书时,罗小龙向其逐字逐句地进行判后答疑。最终,通过释法明理,甄某认识到错误,主动给胡某打电话,要求履行判决内容。在罗小龙的见证下,胡某最终将家具家电成功搬走。
今年以来,罗小龙收到了三面锦旗。每一面沉甸甸的锦旗,都满载着当事人对司法公平最朴实的期待,饱含着法官干警捍卫公平正义的拳拳之心和“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为法院干警提供了不竭动力。(谈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