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 | 南充市西充县法院:三无假种子坑农害农 谨防上当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4-03-22 09:37:31 编辑:杨仁昌 点击:
人坑地一时,地坑人一年。春耕备耕陆续展开,种子质量的好坏,事关一年收成。农人辛苦,假劣种子之害令人愤恨。
“法官,我上次在农贸市场外面的大爷那里买的种子,好多都没生!”“老杨,你不应该在市场外面去买。这些种子价格便宜,没有收据,质量没得保障,在一些区域‘明目张胆’销售,肯定会对你们的生产生活产生严重影响。”
3月21日,西充县法院举办的“诚信有机法治讲堂”在义兴镇有机村开讲,主讲人义兴法庭负责人杨驰围绕“三无种子”的危害、诚信有机生产相关法律知识,向农户、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开展专题培训。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群众们情绪高涨。杨驰先以问答形式,引出大家关心的法律问题,再结合全县真实事例,重点为大家讲解“三无种子”危害、产品销售者责任划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
在现场,杨驰发挥“家门口的片区法官”人熟地熟优势,延伸讲解了“西充法院对话法官”微信小程序的使用流程,详细解读如何利用小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群众在遇到各种纠纷或法律诉求时,及时获得法律服务,让“家门口的片区法官”真正走向群众“家里面”,进一步夯实诉源治理基础。
课堂结束后,杨驰深入田间地头走访宣传,面对面解答群众们提出的相关问题,倡议大家在购买、使用种子时,最好提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在受到假冒伪劣种子侵害时,要依法、正确、及时维权。
法官提醒:散装种子问题多、危害大,绝大多数水分达不到国家规定种用标准,严重影响种子发芽率。广大农户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购买正规种子,切忌贪图便宜购买、使用无保障种子,从根源上减少因种子质量问题导致减产。
在购买种子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识别种子有无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批号、产品标识。当在种子使用中发现有受损害的征兆,应在证据灭失之前,向公证部门提出申请,由公证部门通过照相、录像、取样等方法保留证据。(杜佳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