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相比一般机动车而言,受到的处罚将更为严厉,并且会导致营运车驾驶人“饭碗”不保。
近日,南充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在开展酒驾专项工作整治时,发现一名货车驾驶员(蔡某)疑似酒驾。经现场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目前,民警依法对其出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蔡某因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15日行政拘留,同时还将面临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南充公安交警提醒,因酒后驾驶营运车辆丢了“饭碗”,属实不值得。望广大驾驶人警醒,酒后驾驶的代价高昂,尤其是营运车驾驶人,更是绝不能触碰的红线。请大家切莫以身试法,珍爱生命、远离酒驾。(李八君 冯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