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薄弱的案件怎么办,被告不到庭怎么办,是否还能调解?
日前,阆中市法院柏垭法庭审理了两起案件,分别是吕某诉杜某合同纠纷以及邓某诉杜某某合同纠纷。承办法官在庭前阅卷时,发现两起案件标的额较小,二原告立案时提供的证据比较薄弱。
在案件开庭时,二被告均未到庭。一味选择缺席审理与判决可能会引起上诉,胜诉当事人权益难兑现,增加当事人诉累等问题。在此情况下,承办法官主动跟二被告联系,二被告对欠款事实均予以认可。于是,承办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双方均同意通过微信建群、线上调解的方式处理案件,最终两件案件均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被告承诺按照约定期限支付欠款,并主动承担了诉讼费用。
法官说法:就这两起案件而言,如果不积极与当事人联系,选择缺席审理与判决,既为案件办理增加了难度,也不可能取得调解结案的良好效果,更会增加案件后续进入执行程序的可能性,加深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法官需要做的就是对当事人多一点耐心、对案件多一点耐心,纠纷自然会少一些。(赵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