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因为生活拮据被执行人迟迟不履行赔付义务,这样的涉民生案件该如何执行?
近日,西充县法院针对涉民生的执行案件,秉持善意执行理念,促使被执行人履行赔偿义务,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充分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2021年5月的一天晚上,张某、李某均驾驶摩托车在西充县某路段相撞,造成李某当场死亡,由于事故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李某的家属起诉至法院。
该院判决张某赔偿李某的子女各项损失共计6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全额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原告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李伦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对张某名下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车辆等财产进行查证,查明张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执行僵局。
2022年4月,执行干警到西充县鸣龙镇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通过到镇政府、村委会以及周边群众家中走访调查,发现张某经济状况困难,平时帮亲戚管理工地,每月工资5000元,妻子没有工作,在家抚养两个孩子,家庭无其他收入。
张某表示,自己并不是故意拖欠,而是交通事故赔款数额高,家里经济困难,为配合执行愿求助亲戚,同时希望申请人减少部分案款,60多万元确实超出了承受极限。
随后,执行干警3次组织张某及其亲戚共同商议,最终拟定其亲戚帮助张某先渡过难关、承诺支付赔偿金40万元、相应欠款每个月在张某的工资中扣除的方案。
在执行干警耐心劝解下,张某的亲戚同意了方案,并承诺支付赔偿金40万元。同时与申请执行人多次沟通后,申请执行人理解张某的困难,主动表示愿意达成执行和解。
2022年5月19日,张某和其亲戚携带现金20万元在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承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余下的赔偿金20万元。
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执行干警先后两次到镇政府和村委会展开座谈,针对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2023年12月29日,张某携带现金20万元到法院,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双方将现金点清完结。
至此,该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法律有威严,但更有温度。这起始于2021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顺利化解,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让情况特殊的被执行人得到了合理保障。
“小案”连民生,民生无小事。西充县法院将持续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时刻将人民群众利益放在心上,聚焦民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与各方当事人保持良性沟通,克服诸多执行难点,用法、用心、用情对待每一个案件,及时高效兑现胜诉人合法权益。(杜佳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