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社区服刑意识,近日,成都市彭州法院联合彭州公安局、彭州检察院、彭州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彭州市100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庭审观摩暨“心有所警·行之有戒”专题警示教育活动。
“砰”!随着法槌的落下,审判长祝增巧当庭宣读撤销缓刑裁定书,对在社区矫正期间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两名社区矫正对象作出撤销缓刑并当庭收监执行原判的决定。
庭审后,彭州法院、彭州检察院、彭州司法局联合对100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有所警·行之有戒”专题警示教育,结合法律相关规定再次向服刑人员释明,缓刑是给予罪犯改过自新的机会,但缓刑也是“刑”,服刑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管束,若在缓刑考验期间内,不服从监管、再次违法犯罪,将依法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此次专题警示教育,以“零距离”现场观摩撤销缓刑的方式,直观、深刻地使社区矫正对象了解到“以身试法”的后果,有利于帮助其提升自律意识、规矩意识、法治意识。活动后,现场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将引以为戒,自觉服从管理,遵守社区矫正纪律,积极学法、守法,以便更快更好地回归社会。(温彩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