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6月5日,成都市彭州法院开展了一系列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宣传活动,用实际行动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推动全社会形成保护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彭州市人民法院协同彭州市检察院、彭州市行政综合执法局在彭州市白鹿镇白鹿河开展“巡河+普法”活动,重点查看河道水位、沿线河岸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等情况,针对河段是否有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域、是否存在非法捕捞现象等问题仔细巡查。巡河过程中,对沿线群众进行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提升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
同时,彭州市人民法院协同彭州市生态环境局、成都环保志愿服务联合会等部门,在彭州市天府中药城汇通湖开展以“绿色发展惠金彭绿水青山迎大运”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展示彭州市环境保护工作成果,宣传环保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生态共治监督的良好氛围。(温彩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