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川观新闻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23年度下半年四川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申报时间为10月7日—27日。申报人的学历、资历、职称层级等条件不受申报限制,但其他基本条件均应达到四川省相应系列(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据了解,此次高级职称申报对象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颁发的人才表彰奖励、人才计划称号;
获得国家级奖项(排名前5)、省部级奖项(排名前3);
获得四川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认定;
博士后期满出站;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博士毕业或一流建设学科博士毕业;
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四川技能大师、四川工匠、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铜牌以上奖励,或在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等高技能人才;
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或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重要作用,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申报符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标准的有关职称。
其他政策规定可以申报的优秀青年人才。
此次申报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初审、窗口审核、业绩资格审查、组织评审、社会公示、确认发证的流程开展。值得注意的是,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受到刑事处罚的,不得申报。申报人论文、著作、成果、奖励、业绩等资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申报人已通过评定使用过的业绩成果,不能在申报评定高一级职称时再次重复使用。更多注意事项,申报人可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或致电四川省专家服务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28-86780249 028-86744737。(川观新闻记者 刘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