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批装配化油器的三轮摩托车必须查封,请您配合!......”这是2023年3月2日发生在仁和区巴斯箐某摩托车经营部的一幕,仁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耐心地向不配合执法人员查封21辆使用老式化油器三轮摩托车经营者解释道。
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的“成都市市场在售燃油三轮摩托车装配老式化油器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大”案件,进行举一反三,迅速安排部署,即刻对区域内摩托车销售市场开展排查工作。
据了解,2018年7月1日,国家实施《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GB14622-2016)(简称国四标准),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摩托车都应装备OBD系统(排放控制用车载诊断系统),达到国四排放标准。根据近日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组暗访发现,成都市超60%在售燃油三轮摩托车未装配电控燃油喷射系统、OBD系统和污染控制装置,而是装配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老式化油器,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大。
为了防止装配有老式化油器这种国家明令淘汰停止销售的三轮摩托车流入消费者手中,连日来,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摸排燃油三轮摩托车销售经营者6户,查封使用老式化油器燃油三轮摩托车35台,立案调查3户。该三户经营者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构成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违法行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下一步,仁和区市场监管局将对涉嫌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摩托车经营者进行调查取证,根据调查情况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将生产厂家的信息通报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陈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