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管局召开转供电环节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3-03-01 11:26:23 编辑:李凤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攀枝花市东区居民转供电环节价格秩序,加强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规范转供电主体价格行为。2023年2月22日下午,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转供电环节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攀枝花供电公司、各街道办事处、东区各居民住宅小区各转供电主体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攀枝花市东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转供电环节价格专项整治的通知》(攀东市监〔2022〕54号)文件精神,就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各转供电主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422号)文件精神,向各转供电主体就进一步规范电价行为进行提醒告诫。会议邀请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科副科长冯强做业务指导,就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近年查处的转供电环节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等进行详细解读。区级相关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对规范转供电电价行为作工作安排并提要求。会上,共发放《价格法》《电力法》《“转供电”电价行为提醒告诫书》等行政指导书面材料3500余份。
会议要求:各转供电主体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工作,规范经营行为,加强价格自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各转供电主体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转供电价格政策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出不符合转供电价格政策的行为,立即进行整改,对多收费用立即进行清退,并在2023年3月3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会议强调:一是要凝聚监管合力,严格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各转供电主体要严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422号)要求,各转供电主体向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中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应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收取,一律不得以用电服务费、电力服务费等任何涉电名义向终端用户分摊收取。二是要围绕大局强认识,加强执法联动。会同各街道、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电企业(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攀枝花供电公司)加强居民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指导、帮助和提醒东区居民转供电主体提高价格自律意识,督促落实好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确保电价政策落实落地。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民生理念,把专项整治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陈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