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中县某理疗店因广告违法行为被资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限期整改,但未处以行政罚款。这是资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春雷行动”中认真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案例之一。
资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春雷行动”检查时,发现该理疗店经营场所悬挂“热烈庆祝某某恩荣获国家级认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红色横幅,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依法予以查处。但该发布含有“国家级”用语的广告行为属于《内江市市场监管领域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内市监发〔2022〕56号)中首次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内容。执法人员遂仔细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并询问当事人,未发现当事人有同一类别违法行为,当事人系初次违法,应当不予处罚。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进行教育。目前当事人已撤除违法的宣传横幅。
“首违不罚”秉承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行政处罚原则,更多地彰显了行政执法所诉求的实际社会效益,即罚款不是最终目的,引导规范市场向优向好发展才是重要目标。资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推进执法理念和作风转变,努力实现法律权威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罗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