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辖区一批涉诉房地产纠纷,嘉陵区法院经开人民法庭庭长邱媛一行先后前往多家房地产工地进行实地勘查、督促施工,以公正司法更好地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促进“保交楼”相关工作。
黄某某、孙某某诉一房地产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在案件中,原被告双方对案涉房屋层高存在较大争议。为查明案件事实、定纷止争,法官带领书记员来到案涉房屋内进行实地勘察。在双方当事人的共同参与及见证下,法官前往案涉房屋内部,询问双方的争议点,并现场测量层高,组织双方对相关数据进行确认,同时耐心询问双方意见,并做好记录,为案件的公正裁判打下坚实基础。
刘某某、李某某诉南充某公司关于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2021年,该房地产公司因资金问题而停工,案涉房屋已延期交房,购房者刘某某、李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房地产公司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受理案件后,法官了解到该项目在相关部门的监管督促下,已恢复施工。为了积极响应“保交楼、稳民生”政策,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化解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法官多次组织现场勘察,了解复工情况,督促施工。在勘察确认后,认真梳理案件争议焦点,并向双方当事人耐心地释法说理,积极化解购房者的焦虑情绪,有效推进了矛盾化解工作。
下一步,嘉陵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真抓实干,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现代化宜居新嘉陵建设,提供更精准、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彭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