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汽车销售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关于联合开展2023年度全省机动车销售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12月14日至18日,泸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商务会展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销售企业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随机抽取15家机动车销售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涉及17个品牌23个品种,依托“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检查是否已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状态是否有效、是否正确施加了3C认证标志、证书上产品名称与型号规格信息是否一致,以及经营场所内是否明示销售价格、是否违规收取金融服务费、是否存在强制捆绑销售和虚假宣传等行为。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协作,规范机动车销售市场秩序,加大法律法规宣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维护好消费者权益。(泸州市市场监管局 供稿)